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俞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旺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邱代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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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5,699,612.69 316,079,720.23 -2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570,310.26 -18,036,066.48 -91.67%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18,381.10 20,644,573.27 -84.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029 0.0184 -84.24%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0% -1.57% -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84% -2.29% -1.55%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088,048,739.53 3,153,899,526.73 -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1,179,752,123.46 1,207,784,784.03 -2.3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0535 1.0786 -2.33%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12,882.5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288,209.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9,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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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291,484.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汇率波动的风险
未来公司产品部分仍将销往海外,使用外汇结算,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风险。公司已采取多种货币结算、
外汇套期保值、远期外汇交易等多种措施来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但仍不能排除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总额带来一定的影
响。
(二)、政策风险
公司仍有部分产品出口,因此各国采取的贸易政策措施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及国内
市场,深化产业链,最大限度地规避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目前公司内销占比较大,受政策影响,部分光伏企业可能会出现资金紧张,导致付款期延长,若存在上述情况,公司
应收账款将存在回收风险。为此,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催
款责任制等措施,以减少客户资金紧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5,39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建龙 境内自然人 15.79% 176,833,040 0 质押 176,788,084
浙江盈凖投资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 15,279,000
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 其他 1.17% 13,157,552
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肖俊杰 境内自然人 0.69% 7,717,616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中 其他 0.42% 4,742,900
证百度百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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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吴凤英 境内自然人 0.40% 4,504,480
俞相明 境内自然人 0.32% 4,296,765 4,000,000 质押 4,000,000
徐月英 境内自然人 0.32% 3,600,000
杜天宇 境内自然人 0.31% 3,500,000
陈建伟 境内自然人 0.28% 3,170,06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吴建龙 176,833,040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2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13,157,552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肖俊杰 7,717,616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
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 4,742,9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吴凤英 4,504,480 人民币普通股
徐月英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杜天宇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建伟 3,170,06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3,084,241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股东吴凤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0,262 股外,还通过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54,218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4,504,480 股;公司股东徐月英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如有)
户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公司股东陈建伟通过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70,067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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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高管锁定股(本
年度可解锁其上
年末所持股份总
数的 25%,即
1,074,191 股,但
俞相明 4,296,765 296,765 0 4,000,000 2015 年 1 月 5 日
因其所持股份中
4,000,000 股处于
质押状态,故本
期解锁 296,765
股)
杨旺翔 788,906 197,227 0 591,679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5 日
郑志东 2,000 500 0 1,500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5 日
高管锁定股(自
申报离任日起六
丁国军 2,970,000 742,500 0 2,227,500 2015 年 1 月 5 日
个月内锁定其所
持有股份)
高管锁定股(自
申报离任日起六
潘卫标 466,537 116,634 116,634 466,537 2015 年 1 月 5 日
个月内锁定其所
持有股份)
合计 8,524,208 1,353,626 116,634 7,287,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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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衍生金融资产季度末较年初减少41098125.98元,增加94.48%,主要原因系为本期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所致。
2、应收票据季度末较年初减少108504588.75元,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全部背出支付所致。
3、存货季度末较年初增加122254554.45元,增加33.94%,主要原因系为应付销售旺季,增加存货。
4、预付款项季度末较年初增加11757585.87元,增加101.12%,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货款采购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季度末较年初减少123200元,降低100%,主要原因系股权投资出售所致。
6、衍生金融负债季度末较年初增加19864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系一季度日元贬值所致。
7、预收款项季度末较年初增加71967044.37元,增加2.6倍,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货款销售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季度末较年初减少48583018.34元,减少24.53%,主要原因系本期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季度未较年初减少3551585.09元,减少64.90%,主要原因系地方税费减少所致
10、应付利息季度未较年初增加7000424.80元,增加39%,主要原因系应付债券利息波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90380107.54元,减少28.59%,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74762772.76元,减少28.55%,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83235.41元,减少91.16%,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口免抵税额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3931656.49元,减少44.91%,主要原因系本期外销减少,佣金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21443134.24元,增加81.39%,主要原因系本期汇兑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9084975.11元,减少104.97%,主要原因系电池组件价格稳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
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33149414.54元,减少5.5倍,主要原因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42099962.00元,增加5.7倍,主要原因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所致。
9、净利润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16340811.57元,减少89.6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固定费用不变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17426192.17元,减少84.41%,主要原因系本期的销售减少,收到的承
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52679996.98元,增3.4倍,主要原因系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收益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70310.26元,去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36066.48元,较
去年同期减少91.67%,主要是由于一季度欧元出现大幅贬值,同时收入较上一年减少。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5699612.69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59%,一季度营业成本187074606.7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55%,但毛利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
营业务利润减少1561万元。其次本季度由于受欧元、日元的汇率影响,本季财务费用为47790869.0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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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9%。
未来公司努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加销售收入,同时公司将紧密围绕年度经营总体计划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做好外汇的
套期保值,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进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一)、汇率波动的风险
未来公司产品部分仍将销往海外,使用外汇结算,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风险。公司已采取多种货币结算、
外汇套期保值、远期外汇交易等多种措施来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但仍不能排除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总额带来一定的影
响。
(二)、政策风险
公司仍有部分产品出口,因此各国采取的贸易政策措施对公司经营有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及国内
市场,深化产业链,最大限度地规避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目前公司内销占比较大,受政策影响,部分光伏企业可能会出现资金紧张,导致付款期延长,若存在上述情况,公司应
收账款将存在回收风险。为此,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催款
责任制等措施,以减少客户资金紧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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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公司或企
业将不在中国
境内外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浙江向
日葵光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相同、相似或在
商业上构成任
何竞争的业务
及活动,或拥有
报告期内,公司
与浙江向日葵
上述股东均遵守
光能科技股份 2010 年 07 月 25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吴建龙 长期有效 以上承诺,未有
有限公司存在 日
违反上述承诺的
竞争关系的任
情况。
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
权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得
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
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
术人员。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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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企业如违
反上述承诺,愿
向浙江向日葵
光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承担
相应的经济赔
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方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2015年4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公司于2015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吴
建龙先生共减持10000万股,减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83.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9%。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6日、
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7日、2015年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并
经201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向实际控制人吴建龙先生借款
1.17亿元。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决定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该议案已经2015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
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在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
种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2015年4月3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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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
(三)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达到或者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
(六)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
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同时,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八)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
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一)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公司
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十三)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
项说明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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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十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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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4,702,893.80 214,209,925.9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