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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
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该等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9 号、30 号、33 号、37 号、39 号、40 号和 41 号等
八项准则以及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部
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该等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
会[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并根
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
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
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9
号、30 号、33 号、37号、39 号、40 号和41号等八项准则对现有的对应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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