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7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安保先生主持,经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059,570.20元,同比增长14.64%;
营业利润16,914,229.95元,同比下降13.7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20,094,054.80元,同比增长35.6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完整,
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133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 13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
锁手续。
监事杨志清先生为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14 年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杨志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