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贵阳
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和营业收入总额分别占公司合并后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等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营销渠道变革:电商销售渠道、传统销售渠道之间的过度竞争,可能
导致个别渠道商出现暂时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存在互联网巨头采用过度竞争、
融资补贴等方式争夺用户资源的可能。
(2)财务报告管理:对报表的调整未经适当授权,审核,监督,导致财务
报告有舞弊的可能性;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审核不严或审计不当,出现报告虚假
和重大遗漏,可能误导投资人等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3)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账实不符,虚增或虚减资产、负债;资产计价
方法随意变更;提前、推迟甚至不确认资产、负债等;
(4)重大事项会计处理: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未经适当审批,
导致会计政策使用不当;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公允价值的计量、收购兼并、
资产减值等的会计处理不合理,会导致会计信息扭曲,无法如实反映企业实际情
况;对于非日常交易事项、交易和会计科目缺乏明确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或事
项未根据公司最近信息和管理层对企业运营的理解做出,记录、处理和汇报非日
常交易和事项没有获得相关的、充分的、可靠的数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个模块的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公司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可能
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公司以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作为判断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 润 总 额 潜 在 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 错 报 ≥ 利 润 总 额
报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的 5%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会有较大的可能导致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的行为
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致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围的目标偏离。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每个模块内部控制目标偏离率作为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内控手
册的内控矩阵根据各子流程是否为关键控制点、控制风险高低设定分数,每个内
控手册总分100分,通过实质性测试等方法对相应内部控制手册进行评价并打分,
计算目标偏离率对相应模块内部控制做出评价。
目标偏离率=(100-实际所得分数)/100
一般缺陷
项目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轻微 较轻 中等
目标偏离率 ≤1% 1%-3% 3%-5% 5%-10% ≥10%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董事长:于淑珉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