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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东百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 2015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2,718,841.99
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19,271,884.20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67,216,960.78 元,2014 年末可
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640,663,918.57 元。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 元(含红利所得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9,822,914.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50,841,003.77 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 2015 年度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周转及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实施,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235,000 万元(包括流动资
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借款融资、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黄金租赁、信用证、保函等),该授信额
度的期限、授信品种、价格等具体条款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其中公司本部 200,000 万元,,
以公司信用及自有房产担保和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和信用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 35,000 万元,由
公司本部提供信用担保和控股子公司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一)201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1-
                                                                             信息披露文件
    1、2015 年度公司本部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办理上述融资有关
的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拟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4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2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3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0,000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1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40,000
                    合   计                                                          200,000
    2、2015 年度控股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子公司                                     拟授信金融机构
 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二)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经营活动需要随时向有关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借款合同
或协议(含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借款融资、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黄金租赁、信用证、
保函、其他融资结算业务,不限转贷次数);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贷款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借款利率、担保方式(含抵押物)、借
款主体等作出适当调整。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和福安市东百置业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
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及借款方式由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再报公司另行履行
审批手续,不在本次公司 201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
    (四)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授信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信息披露文件
    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算
2015 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整。
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整(含子公司年报审计费);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0 万
元整,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转销长期待摊费用等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 2014 年度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清理,并依据相关会计政
策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
度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 2015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05,891,980 股,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091,997.8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闽华兴所(2015)验字
A-001 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共计 49,231,143.04 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鉴证字 A-001
号《关于福建东百集团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9,231,143.04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和鉴证报告具体详见 2015 年 4 月
                                             -3-
                                                                             信息披露文件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定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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