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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百
集团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东百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4 号”文核准,东百集团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 105,891,98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6.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46,999,997.8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等其他相
关发行费用共 6,907,999.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0,091,997.82 元。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4,923.11 万元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
董事、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福证券对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719.18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0.48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8,678.70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 45,290.02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包括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计划置换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 4,923.11 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的情形。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
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
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通知存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3、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办理的通知存款、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
款不得用于质押。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期限和收益等。
5、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履行的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通过决议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
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福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
2、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投资收益;
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
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华福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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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 页无正文 ,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迸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张应彪
                                         保荐机构   :      蠢躔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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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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