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预算 2015 年度支付其财务报表及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 整(含子公司年报审计费);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整,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 计算。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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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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