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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15 年 3 月 31 日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85888988                     Tel: 86 (510)85888988
          传真:86 (510)85885275                     Fax: 86 (510)85885275
          电子信箱:mail@jsgztycpa.com               E-mail:mail@jsgztycpa.com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苏公W[2015]E1232号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孚通信”)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5年3月31日《苏州天孚光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天孚通信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孚通信管理层编制
的上述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天孚通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孚通信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5年3月31日《苏州天孚
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
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孚通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春荣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一红
             中国无锡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苏州天孚
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天孚
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 号),公
司于 2015 年 2 月公开发行新股 1,524 万股(不含转让老股 335 万股,以下所述
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等数据均为发行新股口径),发行价格为 21.41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32,628.84 万元,发行费用共计 4,077.4813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51.358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13 划入公
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
(账号:10547601040033818)24,664.35863 万元、划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3050020010120100084796)3,887
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5]B0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总投资额
 1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24,67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
                   合计                                             28,557
       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
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
用了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
资金将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已投入情况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总投资额   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1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24,670                2,086.4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                1,153.48
                      合计                                28,557                3,239.95
       上述已投入自筹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光无源器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2,086.47                2,086.4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53.48                1,153.48
                      合计                              3,239.95                3,239.9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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