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4 月 23 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
而浦”)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公司如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公司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申请将当期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视同募集资金项目已经使用资金。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流程
    1、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
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公司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申请将当期已经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并视同募集资
金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
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监事会意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能够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了解和查验后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违反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
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惠而浦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具有真实交易背
景,符合银行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
    (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
并由独立董事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惠而浦已为此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以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