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股票代码:0022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中环路福景花园一栋408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4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拓日新能,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欣投资 指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中环路福景花园一栋 4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琛
注册资本:5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4349219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物业租
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
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经营期限:自 2003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止
税务登记号:44030175251367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52513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为:陈琛女士、李粉莉女士和陈五奎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奥欣投资 陈琛 女 法定代表人、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执行董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截至本公告日)
陈琛女士、李粉莉女士和陈五奎先生为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
陈琛 陈五奎 李粉莉
53.60% 23.20% 23.20%
33.5%
10.29% 89.71%
奥欣投资 喀什东方
32.35% 2.19% 10.8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奥欣投资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奥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但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在
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
司股份之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奥欣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奥欣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二、本期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奥欣投资持有公司 200,002,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4%,
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3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14,698.8 万股。2015 年 3 月,公司实际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2,842.105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9.50 元/股。公司总
股本由 48,975 万股增至 61,817.1052 万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上市,
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04 月 10 日(非交易日
顺延)。公司上述股本变动导致奥欣投资持股比例下降至 32.35%。
综上,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前后,奥欣投资持股由 40.84%下降至 32.35%,持股
比例变动达 8.49%。
根据《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至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公司股东,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
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
质押6600万股用于融资外,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奥欣投资于2013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3年7月6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奥欣投资持有200,002,499
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琛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广场A栋801
股票简称 拓日新能 股票代码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200,002,499股 持股比例:40.84%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无 变动比例:8.49%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00,002,49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2.35%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否□√
于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是□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琛
签署日期: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