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0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
2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旭辉主持,应出席
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票数的100%。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