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文件暨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圣莱达,股票代码:
002473)(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
核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祥云县腾龙投
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 [2015]643 号),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 2015 年 4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26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未获通
过。并购重组委认为,本次重组构成借壳上市,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薄
弱、内部控制不健全,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并予以公
告。
公司董事会拟于近日研究论证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因该事
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
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