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自 2010 年聘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至今已
五年,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2015 年审计费用为 72 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希格玛所”)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
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
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经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事务所由有限责任转制成为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希格玛所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资格齐全、以其
雄厚的团队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行业百强前列,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独
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希格玛所先后多次接受中注协、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执业质量检查,均以完
善的内部控制和较高的执业质量得到行业监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2010 年成为财政
部首次公告表扬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希格玛所连续多年入围国务院国
资委审计单位,并且是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聘请的特别技术助理单位。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