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克药业”)的股
权并向承诺人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人就本次交易事项作如下承诺:
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如违反上述保证或承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