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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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鑫光 3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5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结束时间:2015 年 5 月 12 日 11 时 30 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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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8 日,2015 年 5 月 11日下午收市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广东方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 号 2000 年大酒店 1710
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由受托人提交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托公告编号:20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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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2015 年 5 月 8 日 9 点-2015 年 5 月 11 日 17 点
(三)登记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 号 2000 年大酒店 17 楼 9 号房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 号 2000 年大酒店 17 楼 9 号房
会议联系人:夏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6-3329002
传真:0756-2230667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临时提案须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