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送现金8.61866元和0.36667股股份(按截至2006年5月19日前1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4.04元/股为基础,对价安排换算成股份后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股份)。
● 本公司原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21.25%的股份(共计32,937,500股境内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本公司大股东万向三农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9月12日完成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没有发生变更,仍为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变为79,360,000股,持股比例提高至51.20%,原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支付的对价现由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执行。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18日
● 复牌日:2006年9月2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现金发放日:2006年9月22日
● 自2006年9月20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冠",股票代码"60037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22日召开的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由华冠科技的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现金和股票给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送出现金53,435,733.34元和股票2,273,334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送现金8.61866元和0.36667股股份(按截至2006年5月19日前1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4.04元/股为基础,对价安排换算成股份后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股份)。
除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相关法定承诺外,第一大股东万向三农有限责任公司还承诺以7.5元/股为基准价格,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如果出现华冠科技股票收盘价低于基准价格,万向三农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直至增持的股份达到华冠科技总股本的10%(即1550万股)以上或华冠科技股价高于7.5元;如果两个月内万向三农增持的股份达不到华冠科技总股本的10%(1550万股),万向三农将在之后的24个月内继续择机增持股份直至其增持的股份比例达到华冠科技总股本的10%以上(上述基准价格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8.61866元和0.36667股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 占总股 本次执行对 本次执行 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本比例 价安排现金 对价安排
金额(元) 股份(股) (股) 比例
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79,360,000 51.20% 53,435,733.34 0 79,360,000 51.20%
哈尔滨曼哈顿多元集团有限公司 10,850,000 7.00% 0 1,808,334 9,041,666 5.83%
上海东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60,000 1.2% 0 310,000 1,550,000 1.00%
哈尔滨澳克斯商贸有限公司 666,500 0.43% 0 111,083 555,417 0.36%
哈尔滨安平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263,500 0.17% 0 43,917 219,583 0.14%
合 计 93,000,000 60% 53,435,733.34 2,273,334 90,726,666 58.53%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和现金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1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2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3、现金发放日:2006年9月22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0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冠",股票代码"60037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现金及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股票对价中每位股东按获送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3,000,000 -93,0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93,000,000 -93,000,000 0
有限售条件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90,726,666 90,726,666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0 +90,726,666 90,726,666
无限售条件 A股 62,000,000 +2,273,334 64,273,334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2,000,000 +2,273,334 64,273,334
股份总额 155,000,000 155,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可上市流
数量(股) 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79,360,000 G+12个月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
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