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5-03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泸
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因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天化,股票代码:
000912)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达成,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泸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以及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
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进行事后审核,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方案后公司股票可继续停牌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据此,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