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祥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于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9,226,795.15 26,472,718.08 1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34,076.47 8,846,470.02 2.12%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19,056.73 -2,313,819.54 负数比没有意义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215 -0.023 负数比没有意义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99 0.088 2.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99 0.088 2.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7% 0.77%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65% 0.72% -0.07%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66,565,035.42 1,265,254,090.39 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1,181,511,978.55 1,172,477,902.08 0.7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1.7517 11.6618 0.77%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74,216.3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8.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1,101.25
合计 1,422,907.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922.68万元,同比上升1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903.41万元,同比上升2.12%。2015年第一季度,随着整个LED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的同比上升。公司是全球主要的MO源生产商,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较强的
研发实力、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硬的产品质量、有效的成本控制以及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声誉,已经树立了
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但随着LED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现有竞争对手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已有突
破,国内外潜在竞争对手正在努力突破MO源产业化应用上的技术壁垒,一旦现有竞争对手的产能规模、
技术实力大幅提高或出现新的竞争对手,公司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可能会有所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投资者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上下游国内外市场竞争情况、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LED行业市场发展情况、照明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审慎的估值和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为了提升公司MO源生产能力和整体研发水平,公司已使用自筹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推进了
“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
项目”已于2013年8月完成建设,并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逐步释放产能;“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为新地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
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具体审议详情见公告)。2014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椒南大光电
以推动“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项目进展及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年产1.5吨高
纯三甲基铟生产线。虽然公司在选择上述投资项目过程中,已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在多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
和预测分析,本公司董事会也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由于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生产经营过程中
可能会由于市场供求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更新、人才短缺、安全生产管理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
划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达到预计收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3、“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建设的风险
上年度,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34.02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实施“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项目;同时,为促进该“02专项”后续其他业务的
持续快速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全椒南大光电向相关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定向增资扩股的议案,来为项目
实施护航。虽然公司已经引进先进技术人才、申请并收到部分国家对该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采取相关激励
措施等,但由于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相关政策变化、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变化、
人才流失等情况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实施与达到预计收益存在一
定的风险。
4、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MO源对氧和水十分敏感,在空气中会自燃,遇
水则发生爆炸,属于易爆危险品。MO源产品生产流程中的合成、纯化等环节涉及到各种物理和化学反应,
对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来,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并在工艺、管理、
人员、设备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比如增加技术研发投入,采用先进工艺,增设安全生产装置,建立
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积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等。尽管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如此,公司未来仍存在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
全事故的风险。
5、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
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大多自公司创立初期即已加入,在共同创业和
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多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
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
的核心技术泄密。
6、技术进步的替代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不排除未来会出现对LED的替代产品,从而造成对本公司MO源产品的冲击。
公司将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拓宽发展领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60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同华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95% 20,060,000 20,060,000 质押 18,000,000
资有限公司
张兴国 境内自然人 13.16% 13,230,000 13,230,000 质押 3,830,000
南京大学资产经
国有法人 12.50% 12,566,000 12,566,000
营有限公司
沈洁 境内自然人 9.66% 9,710,000 9,710,000 质押 9,710,000
冯剑文 境内自然人 2.70% 2,718,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0% 2,514,000 2,514,000
户
张建富 境内自然人 2.07% 2,080,000 1,670,000 质押 1,700,000
孙祥祯 境内自然人 1.45% 1,460,000 1,330,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131,000
限公司
诺安基金-建设
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委托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703,376
诺安基金公司股
票型组合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冯剑文 2,7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18,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1,000
诺安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委托诺安基金公司股 703,376 人民币普通股 703,376
票型组合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大观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597,900 人民币普通股 597,900
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
593,067 人民币普通股 593,067
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561,825 人民币普通股 561,825
计划 1304D 期(大观三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外贸信托汇富 171 号(大观 6
515,743 人民币普通股 515,743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陈振群 51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11,600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
413,111 人民币普通股 413,111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胡立新 4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3,00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股东冯剑文为沈洁配偶之兄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股东之
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陈振群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97,000 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4,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11,600 股。
(如有) 公司股东胡立新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 413,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3,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上海同华创业投 20,060,000 20,06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有限公司
张兴国 13,230,000 13,23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南京大学资产经
12,566,000 12,566,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营有限公司
沈洁 9,710,000 9,71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2,514,000 2,514,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户
首发承诺、高管
张建富 1,670,000 1,670,000 2015 年 8 月 6 日
锁定股
首发承诺、高管
孙祥祯 1,330,000 1,330,000 2015 年 8 月 6 日
锁定股
首发承诺、高管
翟立 700,000 700,000 2015 年 8 月 6 日
锁定股
首发承诺、高管
吕宝源 560,000 560,000 2015 年 8 月 6 日
锁定股
首发承诺、高管
陈化冰 432,250 432,250 2015 年 8 月 6 日
锁定股
首发承诺、高管
吉敏坤 230,000 230,000 2015 年 8 月 6 日
锁定股
蔡岩馨 120,000 1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王萍 116,000 116,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孙明璐 116,000 116,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潘兴华 116,000 116,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施军民 116,000 116,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李建华 380,000 38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张溧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毛华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韦锦昊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单一菁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宗铁军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沈斌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陆平 88,000 88,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杨翔 80,000 8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邱良德 40,000 4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万欣 40,000 4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高磊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于峰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朱振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白伟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顾春华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浦爱东 24,000 24,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吕宝元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陶继疆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李国华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郭威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周洪年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周犇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李刚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肖波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芮天明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成晓华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徐春菊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徐彬 20,000 2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陈芳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江伟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高林凡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吕长福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杨好安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邓辉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徐耀中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余响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姚圆圆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蔡春虎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张晓峰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祁可可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包晓良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仇明财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沈玉珍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高强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成荣兵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唐修龙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王佳铭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李顾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王磊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董礼 1,600 1,6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马得森 800 8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8 月 6 日
合计 65,202,250 0 0 65,202,250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40.79%,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入账较多;
2、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69.17%,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发放上年度的年终奖;
3、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130%,主要原因是采购材料预付款项;
4、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较多;
5、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0.68%,主要原因是外销收入增加引起增值税免抵税额高于上年
同期;
6、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4.81%,主要原因是销售量同比增加而相应增加营销费用;
7、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6.98%,主要原因是技术开发费同比增加;
8、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09.68%,主要原因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入所致;
9、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9.8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的滞纳金较多;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45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入账较多;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02.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付的设备款较多;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16.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2013年的工程款较多。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2,922.68 万元,同比增加 275.41 万元,增幅 10.40%。
报告期内,在 LED 产业快速发展和上游 MO 源供应环节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公司由于产品销售量增
加而引起营业收入增加 639.34 万元,由于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引起营业收入减少 363.93 万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项目目前完成了基本建设和中试生产线建设,取得了 14
项各种资质证书和文件,具备了基本生产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642.33万元,采购比例为82.14%。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和2015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实施募投项目的建
设,认真推进02专项研发和中试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同时,公司严控费用、深化研发、促进
销售,实现了业绩的同比提升。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一)MO源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是全球主要的MO源生产商,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特殊的生
产工艺、过硬的产品质量、有效的成本控制以及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声誉,已经树立了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
但随着LED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现有竞争对手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已有一定突破,国内外潜在竞
争对手正在努力突破MO源产业化应用上的技术壁垒,一旦现有竞争对手的产能规模、技术实力大幅提高
和出现新的竞争对手,公司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可能会有所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
利影响。公司将主要通过做大做强MO源、加快02专项研发和中试建设的进程等措施予以应对。
(二)技术进步的替代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不排除未来会出现对LED的替代产品,从而造成对本公司MO源产品的冲击。
公司将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拓宽发展领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同华投资、南大资产经营公司、张兴国和沈洁分别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华投资还承诺:上述锁定
期满后,在史正富、翟立仍担任南大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南大光电股份总数的 25%,在史正富、翟立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南大光电股份。2010 年从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
东处受让股份的新增员工股东李建华、毛华、陆平、张溧、宗铁军、单一菁、
上市前持 韦锦昊、沈斌、杨翔、邱良德、万欣、翟立、于峰、顾春华、白伟、朱振、高
有公司股 磊、浦爱东、周洪年、肖博、周犇、徐春菊、徐彬、芮天明、李刚、吕宝元、
份的股 陶继疆、成晓华、郭威、李国华、唐修龙、张晓峰、祁可可、吕长福、蔡春虎、
东、持有 余响、成荣兵、高强、王磊、李顾、仇明财、江伟、杨好安、姚圆圆、高林凡、
2012 已严
首次公开发 5%以上股 董礼、徐耀中、邓辉、王佳铭、沈玉珍、陈芳、包晓良、马得森等 53 名自然人
年 08 格履
行或再融资 份的主要 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月 07 行承
时所作承诺 股东以及 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日 诺
公司董 管理人员的孙祥祯、张建富、陈化冰、吕宝源、吉敏坤、蔡岩馨等 6 名自然人
事、监事 股东同时还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和高级管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上述原有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理人员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上述原有股份。孙明璐还承诺:若本人的直系亲
属孙祥祯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