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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广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毅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三
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6,975,155.07    76,811,003.88                      9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4,898,715.76   12,325,786.84                      2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315,767.92   -4,426,340.39                   1,168.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0           -0.03                    11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           1.44%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1.43%                        0.0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61,008,734.06 1,616,168,577.46                      -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981,626,778.99   964,511,113.23                       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23            6.13                       1.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205,369.45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7.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096.7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8,022.65
合计                                                                               117,357.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主营业务单一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仍然以生化诊断试剂为主,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体外生化诊断试剂销售
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52%、85.23%、90.19%,公司主营业务较为单一。若体外诊断试
剂行业较高的回报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介入,或现有厂商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的产能,将可能使公司体外诊
断试剂产品的收益水平下降,对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随着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的增强,以及通过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公司主营业务已从单一的生化诊断
试剂逐步扩展到诊断仪器、生物化学原料等多个领域,公司产品线逐渐丰富,未来随着公司仪器产品及其
他领域产品线的逐渐丰富,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将不断扩大,产品线单一的现状将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要求不断提高,政策监管日趋严格。2014年
颁布并实施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
理办法》,标志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医疗器械行业的规范与监管提升了一个大的台阶,从审批
到监管都更加专业与细化,同时采用更高标准的技术性指南,相应的对技术文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
了申请与审评的难度,新产品注册周期相应增加。作为体外诊断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商,必须不断开发新产
品并及时投放市场,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医疗诊断需求。如果不能按照研发计划成功开发新产
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效益的实现。
    公司将积极适应监管政策的调整,及时向研发及相关人员传达政策精神,加强对新法规的研究和把握,
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改善管理体系,加强研发过程管理,加强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搭建合
理的研发评价体系,精选在研项目;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加入公司研发队伍,提高研发水平,合理利用研发
资源,缩短研发周期,强化新品注册管理,降低注册风险,加快新品上市速度。
    (三)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为体外诊断试剂的配方和制备技术,这些配方和制备技术构成公司的核心竞争优
势。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特殊性,出于保护核心技术的考虑,公司仅对少数关键制备技术申请专利,
而对产品配方只进行产品注册。虽然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很好地保护了核心技术,但若不能持续、有效
地管理,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可能或者被他人窃取的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保密信息制度,界定核心技术密级,明确公司核心技术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安全设
备投入,保障信息安全,降低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四)外延式发展模式下的整合风险
   为跟随行业发展趋势,尽快改善公司主营业务单一的现状,公司除通过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扩充产品线
以外,还将开启外延式发展模式,通过投资、并购等多种手段,吸收整合同行业优秀资源,缩短研发时间,
加快新产品上市速度,抢占市场先机,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但在公司外延式发展模式下,标的公司可能
与公司存在地域、文化、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从而增加未来整合的难度。同时也存在标的
公司由于控股股东的变化而导致的市场对标的公司产品品牌的认同度下降,导致标的公司原有市场份额流
失,增加新市场开拓难度。因此在外延式发展模式下,通过整合既保证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又保持标
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整合结果可能达不到预期的协同效应。
   为了防范整合风险,公司在投资并购前将全面了解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制定详细的整合计划,以期
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全面整合,以最大化地发挥协同效应,加强优势互补,提高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09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80%   56,448,000         42,336,000
沈广仟                          境内自然人              22.65%   35,712,000         26,784,000      质押     13,000,000
马彦文                          境内自然人               3.07%    4,840,000          3,630,000      质押       3,630,00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    2,24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其他                     1.13%    1,774,435
王毅兴                          境内自然人               0.95%    1,500,000          1,500,000
张雅丽                         境内自然人                0.71%       1,112,400         834,3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
                               其他                      0.63%    1,000,000
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曼                           境内自然人                0.62%        977,7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950,42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                                           14,1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12,000
沈广仟                                                            8,9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28,000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4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1,774,435        人民币普通股                1,774,435
马彦文                                                            1,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李曼                                                                  977,700      人民币普通股                 977,7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0,421      人民币普通股                 950,421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34,237      人民币普通股                 834,237
刘伯新                                                                797,000      人民币普通股                 79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沈广仟持有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注:公司现任董事长沈广仟先生通过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89,600 股,公司现任董事孙茜女士通
过北京迈迪卡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158,400 股。沈广仟先生、孙茜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北京迈迪卡科技有
                     56,448,000       14,112,000               0    42,336,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2 月 17 日
限公司
                                                                               首发承诺、
沈广仟               35,712,000        8,928,000               0    26,784,000              2015 年 2 月 17 日
                                                                               高管锁定股
马彦文                4,840,000        1,210,000               0     3,630,000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2 日
张雅丽                1,112,400          278,100               0       834,300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2 日
                                                                                            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确定授予
                                                                                            日为 2014 年 12 月
                                                                                            17 日,上市日为
                                                                                            2015 年 2 月 4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满足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后,
                                                                                            可分两期解锁:自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预留部分授予日
及核心业务(技术)
                            0                0           398,000       398,000 股权激励     起满 12 个月后
骨干人员(共计 71
                                                                                            的首个交易日至
人)
                                                                                            授予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解锁比
                                                                                            例为 50%;
                                                                                            自预留部分授予
                                                                                            日起满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日起 36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解锁比
                                                                                            例为 50%。
合计                98,112,400       24,528,100          398,000     73,982,30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3日以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德赛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赛产品”)31%的股权及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系统”)25%的股权,同时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及相关各方于2014年10月15日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公司取得对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的控制权,本报告期已将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公司合并
范围。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初金额10,509.06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13,821.92万元,增幅31.52%,主要因加大回
款催收力度,收取的应收票据补充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初金额11,434.87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5,687.84万元,降幅50.26%,主要因应收票据
变现补充货币资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初金额237.59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152.87万元,降幅35.66%,主要因增值税进
项税额在本报告期内抵扣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初金额205.11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0.00万元,降幅100%,主要因预付的固定
资产类或自用仪器货款结算完毕所致。
    5、短期借款:期初金额1,022.41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3,269.64万元,增幅219.80%,主要因本报告期
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6、应付账款:期初金额16,113.37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9,318.06万元,降幅42.17%,主要因本报告期
支付了部分X53工程款,以及支付到期原料采购款所致。
    7、预收款项:期初金额1,695.46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458.81万元,降幅72.94%,主要因本报告期货
物发出冲减上年末预收仪器货款所致。
    8、应交税金:期初金额2,955.99万元,本报告期末金额1,528.55万元,降幅48.29%,主要因本报告期
支付了上年4季度相关税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年1-3月发生额14,697.52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7,681.10万元,同比增加了91.35%,
主要因本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同时由于并购导致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2、营业成本 :本年1-3月发生额7,371.25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2,733.34万元,同比增加了169.68%,
一方面因业务拓展,本报告期加大仪器销售导致本报告期母公司综合成本率有所增高,另一方面由于并购
导致合并范围变化导致营业成本有所增长。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1-3月发生额154.26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74.87万元,同比增加了106.04%,
主要因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4、销售费用:本年1-3月发生额1,449.83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778.64万元,同比增加了86.20%,主要
因营业收入的增长、持续保持市场投入,及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5、管理费用:本年1-3月发生额3,105.35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2,140.05万元,同比增加了45.11%,主
要因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合并报表,导致该项费用大幅增长。
    6、营业利润:本年1-3月发生额2,184.70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1,447.66万元,同比增加了50.91%,主
要因总体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年1-3月发生额20.66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11.86万元,同比增加了74.20%,主要
因本报告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年1-3月发生额333.56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226.93万元,同比增加了46.99%,主
要因本报告期同比上期利润增加,相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也随之增加所致。
    7、净利润:本年1-3月发生额1,871.79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1,232.58万元,同比增加了51.86%,主要
因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及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年1-3月发生额1,489.87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1,232.58万元,同
比增加了20.87%,主要因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及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4,731.58万元,上年同期为-442.63万元,同比增加
1168.97%,主要因本报告期加大回款催收力度,收取的应收票据补充货币资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3,175.97万元,上年同期为-1,072.95万元,同比减少
196%,主要因本报告期同比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1,753.32万元,上年同期为-1,363.00万元,同比增加
228.64%,主要因本报告期同比上期增加银行贷款从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收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146,975,155.07           76,811,003.88                  91.35%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销售力度,营业收入持续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1-3月份公司实现主营业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务收入14,468.99万元,比上年同期7,681.10万元增长88.37%。从产品收入占比分析,体外诊断试剂业务仍
是收入的主要来源,2015年1-3月份实现收入11,213.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77.50%;生物化学原
料销售收入260.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80%,仪器收入2,995.5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0.70%。
    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59.8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231.34万元,较去年同期
7,396.59万元增长11.29%。本报告期内,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3月31日,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合计贡献销售收入6,139.03万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4,127.40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金额的 53.04% ,上期前五大供
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985.03 万元,占上期采购金额的 42.60%,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
例同比增加 10.4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同期,本报告期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使合并层
面采购总额增加,该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 7,330.5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49.88%,上期前五大客户
的销售收入合计 3,344.95 万元,占上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43.55%,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金额的
比例增加 6.3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同期,本报告期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使合并总收
入增加,该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产生影响。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体发展战略,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继续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治理水平,优化管理结构,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弘扬企业文
化,增强公司核心凝聚力;进一步加强与德赛系统和德赛产品的整合进度,并继续寻找优势资源和合作项
目;转变营销思路,加强市场管理职能,积极转变市场角色,开发新的合作模式,积极将新产品推向市场;
继续加强技术服务支持力度,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提高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
品牌效应,为公司2015年的整体工作部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北京利德曼     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
                                                                             2014 年 4         严格履行承诺,未有
股权激励承诺         生化股份有     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           长期
                                                                             月 28 日          违背承诺的情况
                     限公司         款提供担保。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北京迈迪卡科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2012 年 2
                     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
                     沈广仟、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月 6 日       月 16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孙 茜      上述股份。                                                       的情况发生。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
                                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作出承诺
                   沈广仟、                                                2012 年 2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时至承诺
                   孙 茜                                                   月6日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履行完毕
                                                                                                的情况发生。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广仟、孙
                                茜夫妇二人以及控股股东北京迈迪卡承诺:1、
                                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的公
                                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
资时所作承诺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
                                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企
                                业。2、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
                                益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
                   北京迈迪卡科 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
                                                                                       作出承诺
                   技有限公司、 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2012 年 2              承诺人严格信守承
                                                                                       时至承诺
                   沈广仟、     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 月 6 日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履行完毕
                   孙 茜        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                        的情况发生。
                                他企业。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
                                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
                                益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
                                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和业务相
                                竞争,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公司和拥有权益
                                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方式避免同业竞争:(1)停止
                                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和业务;(2)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股份公司经营;(3)向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转让该业务。4、如本承诺函未被遵守,
                                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计划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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