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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尉洪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14年度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1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指引》的有关
规定,现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会前认真查阅相关
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14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对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一次会议,
没有委托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聘任吴念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1-
聘任唐再南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滕有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
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2014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
状况的前提下,依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
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2014年9月19日,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查阅吴念博先生、杨小平先生、滕有西先生、古媚君女士、唐再南女士的
个人履历,被提名人均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
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吴念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
小平先生、滕有西先生、古媚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再南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聘任滕有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4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
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
                                     -2-
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本人高度关
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对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
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
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公
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
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
况进行实地考察,到公司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4、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uhongchao@hejun.com
   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14年的工作中给予了积极的协助和配合,在此
表示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尉洪朝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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