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
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及 2014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的 2 号、9 号、30 号、33 号、37 号、39 号、
40 号、41 号八项新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本期 上期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931,394.00 35,431,394.00
长期股权投资 32,931,394.00 35,431,394.00
递延收益 13,474,886.18 9,003,636.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474,886.18 9,003,636.78
2、除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六项具体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2014年度及以
前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