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六年度第七次会议于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七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六年九月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壹仟贰佰万美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二00七年二月九日至二00八年二月八日。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七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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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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