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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资产进展公告的订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1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资产进展公告的订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司2015年4月20日临2015-16号公告出现了部分错误,现订正如下: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公告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由于本次重组目标公司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锦矿业”或“目标公司”)股东之一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黔锦矿业的全部股权(10.26%)转让给了目标公司股东之一北京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世欣鼎成”)的兄弟公司北京世欣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世欣资产”),造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增加了交易对象,使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发生了重大调整,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2015年4月14日的内核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经协商双方同意中德证券于2015年4月16日终止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目标公司股东世欣鼎成及世欣资产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供销总社,在2015年4月17日世欣资产已将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世欣鼎成,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已不构成重组方案发生重大调整。但因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已终止为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公司无法在预案披露6个月内(2015年4月22日前)发出审议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继续重组应当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确定。
    现公司与目标公司全体股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关于同意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定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函》,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均同意变更发行价格,并继续推进重组。募集资金认购方昆明沃乐沃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普馨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也同意变更发行价格,继续参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起连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在停牌5个工作日内重新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并签订协议,争取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在5月15日前完成草案编制, 5月2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草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宣布终止重组,股票将于2015年5月21日起恢复交易,并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二 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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