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2218 证劵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52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8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21.00 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08,50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20,91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587,500.00 元。
截止 2011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91,742,436.69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20,556,142.71 元;于 2011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351,040,921.44 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220,145,372.54 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
4,154,953.07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38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
本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
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
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保
荐机构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百分之五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
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行华侨城支行 755904847810504 788,287,500.00* 16.37 活期
建行华侨城支行 44201518300052512467 --- --- 活期
陕西工商银行澄城县支行 2605043629200095634 --- 0.01 活期
合计 788,287,500.00 16.38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审计费用、律师费用 700,000.00 元,已于 2011 年 5 月
支付。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78,758.75 22,014.54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012.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012.68 79,174.25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95%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50MW 非晶硅光伏电
池生产线项目(变更 是 81,000.00 78,758.75(注 1) --- 57,159.71 72.58% 不适用(注 3) 881.85 否 是
前)
2、收购喀什瑞城 100%
否 11,508.36 11,508.36 11,508.36 11,508.36 100% 2014 年 5 月 109.56 不适用 否
股权(变更后)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506.18
否 10,504.32 10,504.32 10,506.18 100% 2014 年 4 月 512.73 不适用 否
(变更后)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3,012.68 100,771.43 22,014.54 79,174.25 1,504.14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150MW 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原因如下: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受光伏行业的影响,150MW 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建设进度放缓。
(分具体募投项目) 2.自 2011 年度开始,受欧洲债务危机及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太阳电池及组件价格出现大幅下滑,非晶硅太阳电池组件比募投项目立项时价格下跌超过 50%。
光伏产业整合已近3年,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价格相比募投项目立项时(2010年)已大幅下降,下降比例超过50%。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价格的大幅下降使得非
晶硅薄膜太阳电池及组件不再具有明显的成本和价格优势,对非晶硅产品的市场销售造成了较大冲击。近两年内,全球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厂商大规模减产或停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公司依据装备自制和工艺自主优势,已完成75MW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生产线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150MW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的后续投资收益进行了
变化的情况说明
重新评估,认为公司目前完成的 75MW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生产线已经能够满足市场所需,若进一步扩产,可能存在产能短期内难以消化的问题。因此,2014年3月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终止该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4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22,012.68 万元,用于收购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城)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同上。
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MW 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计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1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22,055.61 万元。
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0 万元的议案》,将 3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议案业经 201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相应资金。该资金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3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 38,000 元资金,该资金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 25,000 万元资金,该资金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 25,000 万元资金,该资金于 2013 年 4 月 2 日前已全部归还。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2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议案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转出 21,850 万元资金。该资金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前已全部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截止报告期末,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结余 16.38 元,为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情况
注 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募集总额为限。
注 2:本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0,506.18 元(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1.86 万元)。
注 3:150MW 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已中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金额(2) 计效益
资金总额(1) (3)=(2)/(1) 态日期 (注 2) 生重大变化
收购喀什瑞城 150MW 非晶硅光伏电
11,508.36 11,508.36 11,508.36 100% 2014 年 5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00%股权 池生产线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150MW 非晶硅光伏电
10,504.32 10,504.32 10,506.18 100% 2014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池生产线项目
22,014.54
合计 22,012.68 22,012.68
(注 1)
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1、随着国家光伏产业政策的逐渐明朗,光伏电站项目收益稳定可预期,银行融资环境好转,预示着中国光伏电站项目已迎来
战略机遇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为了抓住这一市场机遇,加快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布局,获取光伏电站项目长期收益以及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产能,公司计划进
项目)
入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领域,而喀什瑞城主营业务即为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为了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变
更前次募集资金 115,083,573.42 元,收购喀什瑞城 100%股权。
2、随着公司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本次拟变更前次募集资金 105,043,218.02 元,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14.54 万元(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人民币 1.86 万元)。
注 2:公司未承诺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