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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曾燮榕)
公告日期:2015-04-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自 2008 年 6 月 28 日起担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4 年 9 月 13 日。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诚信与勤勉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14 年度任期内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12 次,
委托出席 0 次。对议案无投反对、弃权票的情况。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
我能主动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获取做出准确决策
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的建议。本年度我对任期内出席的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没有反
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7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续租深圳市奥欣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3 月 14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4 年 3 月 26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5 月 19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股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 2014 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 年 8 月 22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4 年
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补选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4 年 8 月 3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补选郭宝平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年任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
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
认识和了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4 年任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
    1.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
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此外,本人任期内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
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
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201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4
年度任期内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的联系方式:zengxier@szu.edu.cn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燮榕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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