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
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华东数控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相关公司人员、审计机构人员进行交流访谈,并查阅公司各
项会议资料、三会决议文件以及审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并辅以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由于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一)款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4 年 4 月 29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特别处理。
    2、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0 条中规定: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
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披露《2014 年年度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威
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4JNA2017)。根据审计
结果,2014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34,549.9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89.0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8,216.96 万元。据
此审计结果,表明了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因此, 公司符合
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
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东数控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2014 年公司紧紧围绕“扭亏为盈”的
年度工作目标,积极部署,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警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结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所规定的撤
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经满足,对华东数控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
险警示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佳                  章志皓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