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4月1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 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 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 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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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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