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4 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玉中 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 戴仲川
汤金木 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 戴仲川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建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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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指 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现变更为“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
万兴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指 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现变更为“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
恒大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远大公司 指 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润亨公司 指 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指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Vast China Development Limited),为
华佳公司
公司股东
指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Fame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
荣通公司
公司股东
瑞森皮革 指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宁皮业 指 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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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30,692,514.64 308,455,518.05 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1,567.40 28,109,728.10 -88.6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02,708.88 24,274,417.30 -92.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037,035.82 -91,002,865.59 -107.7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1 0.1157 -88.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1 0.1157 -88.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1.80% 减少 1.60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39,197,269.19 2,318,892,911.35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19,721,517.61 1,616,537,637.02 0.20%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380,114.29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29,148.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6,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4,404.27
合计 1,278,858.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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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32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石河子万兴股
境内非国有法
权投资合伙企 34.85% 84,744,000 84,744,000 质押 3,564,800
人
业(有限合伙)
荣通国际有限
境外法人 13.07% 31,770,000
公司
石河子恒大股
境内非国有法
权投资合伙企 12.94% 31,464,000 31,464,000
人
业(有限合伙)
华佳发展有限
境外法人 6.66% 16,200,000
公司
福建润亨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2.30% 5,580,000 质押 5,580,000
有限公司 人
晋江市远大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管理有限公 1.07% 2,605,500
人
司
五矿国际信托
国有法人 0.93% 2,260,000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天元新 其他 0.42% 1,020,062
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
-东方龙混合 其他 0.33% 800,000
型开放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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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
郑辉 境内自然人 0.19% 473,68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 31,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70,000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 16,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00,000
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 5,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80,000
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
2,6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5,500
司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6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 1,020,062 人民币普通股 1,020,062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郑辉 473,688 人民币普通股 473,688
陈卫星 469,883 人民币普通股 469,883
钟彦华 351,897 人民币普通股 351,89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万兴投资与恒大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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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率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214,378,431.83 319,328,272.60 -32.87%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货款较多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及
应收票据 42,424,186.92 105,298,855.44 -59.71%
贴现较多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为生产旺季储备较多
存货 995,050,322.37 795,919,638.50 25.02%
原材料及半成品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
在建工程 33,450,492.91 19,099,558.08 75.14%
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结算上年已计提未发放的
应付职工薪酬 17,678,694.34 29,788,443.04 -40.65%
薪酬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企业
应交税费 10,650,208.94 20,784,382.87 -48.76%
所得税减少所致
系本报告期收到的热力系统优化与电
递延收益 454,285.71 - -
机变频改造项目补贴款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率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兴宁皮业管
管理费用 19,400,591.94 14,832,901.89 30.79%
理费用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短期借款增加利息支
出较多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量减少,
财务费用 7,592,958.41 -234,925.82 3332.07%
利息收入减少,美元升值汇兑损失增
加较多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减少对应
资产减值损失 -2,543,638.09 -286,739.90 -787.09%
转回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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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
投资收益 575,224.67 1,433,590.45 -59.88%
益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 1,380,114.29 3,121,800.00 -55.79%
补贴款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166,000.00 2,805.26 5817.46% 主要系本报告期对外捐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78,255.44 4,669,708.37 -98.32%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3、现金流分析
单位: 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率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
-189,037,035.82 -91,002,865.59 -107.73%
金流量净额 金增加较多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上年末未到期理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7,326,580.28 -982,872.55 1862.85% 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及本报告
金流量净额
期购买固定资产减少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
72,070,254.97 -48,253,807.95 249.36%
金流量净额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达到解锁条
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4 年度的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以及激励对象刘小平、邓
文才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回购注销 8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
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562, 000 股、5 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55,000 股,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小平、邓文才所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共
计 657,000 股。截止到目前,上述事项仍在办理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 2015 年 03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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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不适用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不适用
承诺
本公司股东万兴投资、恒大投资承
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2012 年 5 月
股东万兴投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0 年 09
7 日至 2015 正常履行中
资、恒大投资 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 月 16 日
年5月6日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
人吴华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
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首次公开发行或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再融资时所作承 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诺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
实际控制人、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 2010 年 09
董事、监事、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月 16 日
高管
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
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万 公司股东万兴投资、恒大投资及实 2012 年 04 长期 正常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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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投资、恒大 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承诺自承诺 月 17 日
投资、实际控 函签署之日起,公司(本人)将不
制人 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将不与
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
及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
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
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
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
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
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公司股东万兴投资、恒大投资、远
大公司、荣通公司、华佳公司、润
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华春承诺
将避免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
其与本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
股东万兴投
交易时,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资、恒大投
章程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
资、远大公
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
司、荣通公 2010 年 09
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司、华佳公 月 16 日
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将不
司、润亨公
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其
司、实际控制
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
人、全体董事
正当利益。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
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时,全体董事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等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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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 2014 年 5 月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 2014 年 04 20 日至
公司 履行完毕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 月 26 日 2015 年 03
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 1 亿元归还 月 20 日
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5 年 3 月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
23 日至闲置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 2015 年 03
公司 募集资金补 正常履行中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 月 23 日
充流通资金
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 6,700 万元
归还之日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
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 2013 年 05
公司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月 21 日
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
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
其他对公司中小 续性和稳定性,健全现金分红制
股东所作承诺 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
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存在股东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1、差异化的现
2014 年 04 2014 年 5 月
公司 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正常履行中
月 26 日 20 日起长期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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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
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2、
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
期间间隔。(1)实施现金分配的条
件: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事项的
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
低于 0.1 元;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④公司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
项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超过 5,000 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公司
因前述第④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
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符合现金
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
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
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
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
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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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
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3、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
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
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