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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8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股份”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14,500 万元及利息 8,200 万元,合计 22,7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威创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23号”文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1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20,725.40万元,其中超募金额为人民币75,854.40万元。上述资金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0年12月3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6,500万元建设员工宿舍项目。
    2011年5月18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93
万元补充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房产建设资
金缺口;使用超募资金9,249万元投资平板拼接显示业务建设项目。
    2013年7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12,000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2015年2月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3,0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8,999.84万元,合计51,999.84万元收购北京红缨时
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合计金额为61,342万
元,尚未落实具体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14,512.4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11,080.67
万元(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利息
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结存数据为准)。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切实落实单一业务经营向多元业务经营的双轮驱动
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为保障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支持公司多元经营发展,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经营需求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500万元
及利息8,200万元,合计2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和承诺
    1、公司确认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公司将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
    五、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
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22,7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
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
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22,7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
    威创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
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威创股份也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本保荐
机构同意威创股份此次超募资金使用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三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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