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4 月 16 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 2014 年 1 月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
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起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
第 40 号、第 41 号等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
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
准则名称
的影响说明 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及其应 外表报表折算差额 191,198.79
列 报 ( 2014 年 修 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其他综合收益 -191,198.79
订)》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970,000.00
递延收益 32,970,000.00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 对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准则名称
的影响说明 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及其应 外表报表折算差额 111,458.08
列 报 ( 2014 年 修 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其他综合收益 -111,458.08
订)》 其他非流动负债 -40,550,000.00
递延收益 40,550,000.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外,不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是依
据国家政策法规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将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