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规定(2015年4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8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津贴管理规定
                  (2007年3月6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为规范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晶科技”、“公司”)董事、
监事人员津贴制度,维护董事、监事的正当权益,促进公司高效运作、股东利益最
大化,在参照有关上市公司运作惯例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定。
   一、 董事、监事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行使
       其权力或者履行其职责。
   二、 凡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三、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5万元;
   四、 不任职的董事长年度津贴标准为3万元。
   五、 不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2万元。
   六、 不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1万元。
   七、 年度津贴按月发放。
   八、 董事、监事自任职生效的下月起开始发放津贴;在其不再任职生效后的下
       月起停止支付津贴。
   九、 本规定中的津贴,均为税前含税收入;领取津贴的董事、监事自行申报纳
       税。
   十一、董事、监事因职务原因为福晶科技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含出席有关
          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等,由公司据实报销,不包含在本津贴中。
   十二、本规定所称任职,是指除担任福晶科技的董事或监事职务外,还在福晶
          科技担任其他日常工作及相应职务。本规定所称不任职,是指该董事或
          监事未在福晶科技除担任董事或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归董事会、监事会。
   十四、本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