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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8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工作
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7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9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提名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 2014 年度召开的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3 日就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3 年 4 月 8 日就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3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3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
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长沙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设
备采购合同、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长离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4 年 5 月 5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4 年 8 月 12 日就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4 年 9 月 1 日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更
换总裁、武汉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补充经营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4 年 10 月 2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经营合
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4 年 12 月 24 日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首期第
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重
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资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高管等人事变动事项进行审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9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4 年度,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司基于统一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全面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十一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评价工作,确保 2014 年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建立
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5、自身学习情况
    2014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王利平
    电子邮箱:zywflp@gmail.com
                                                  独立董事:王利平
                                                  2015 年 4 月 16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名会委员主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7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7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7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 7 次董事会,委托出席了 2 次
董事会。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 2014 年度召开的 2 次会议,委托出席了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
表了意见。
    作为公司提名会委员主任,委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 2014 年度
召开的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3 日就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3 年 4 月 8 日就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3 年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3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
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长沙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设
备采购合同、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长离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4 年 5 月 5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4 年 8 月 12 日就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4 年 9 月 1 日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更
换总裁、武汉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补充经营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4 年 10 月 2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经营合
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4 年 12 月 24 日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首期第
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重
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资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对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高管等人事变动事项进行审议。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评,并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行权以及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进行指导,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
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
的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9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4 年度,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司基于统一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全面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十一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评价工作,确保 2014 年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建立
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5、自身学习情况
    2014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郑培敏
    电子邮箱:zpm@realize.com.cn
                                                  独立董事:郑培敏
                                                  2015 年 4 月 16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7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9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4 年
度召开的 4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3 日就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3 年 4 月 8 日就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3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3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
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长沙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设
备采购合同、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长离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4 年 5 月 5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4 年 8 月 12 日就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4 年 9 月 1 日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更
换总裁、武汉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补充经营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4 年 10 月 2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经营合
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4 年 12 月 24 日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首期第
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重
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资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管
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
系建设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9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4 年度,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司基于统一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全面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十一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评价工作,确保 2014 年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建立
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之前,能够提前了解并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6、自身学习情况
    2014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志强
    电子邮箱:zhqli@jinmaopartners.com
                                                   独立董事:李志强
                                                  2015 年 4 月 16 日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7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2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 9 次董事会,对于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4 年
度召开的 4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 2014 年度召开的 3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3 日就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3 年 4 月 8 日就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3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3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续
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长沙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设
备采购合同、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长离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4 年 5 月 5 日就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4 年 8 月 12 日就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4 年 9 月 1 日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更
换总裁、武汉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补充经营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4 年 10 月 22 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拟与关联企业签订经营合
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14 年 12 月 24 日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首期第
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重
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要的资料,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评,并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以及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进行审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报告期内,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持续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执
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9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14 年度,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司基于统一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全面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十一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建设和评价工作,确保 2014 年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建立
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4、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运作。
    5、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之前,能够提前了解并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6、自身学习情况
    2014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特别
是深交所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李文祥
    电子邮箱:teddy_li@zhonghuacpa.com
                                                   独立董事:李文祥
                                                  201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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