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小平 杨艳卫
电话 021-64314018 021-64314018
传真 021-64334045 021-64334045
电子信箱 haisum@haisum.com haisum@haisum.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 5,470,188,220.96 5,758,091,268.62 -5.00% 5,231,002,47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9,184,506.07 159,472,718.00 24.90% 120,578,71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9,471,567.33 152,472,826.09 24.27% 117,767,709.3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945,880.91 396,181,118.61 -67.45% 52,830,790.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2 25.00%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52 21.15% 0.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2% 24.73% 0.39% 20.98%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 3,239,584,782.32 3,383,333,898.94 -4.25% 2,907,142,56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5,594,356.91 709,740,227.41 24.78% 588,438,535.9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63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4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53.73% 166,745,719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7% 17,607,585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67% 11,389,625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 3.55% 11,0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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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43% 10,630,617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90% 5,893,02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
其他 0.74% 2,300,000
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汇灵
其他 0.45% 1,392,514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郑泽霖 境内自然人 0.29% 913,218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海 1 号证券
其他 0.28% 876,701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同属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关系,也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郑泽霖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账户持有公司 847,718 股股份。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环境分析
2015年,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复苏动力不足。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
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
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的新常态,公司要紧跟国家推行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生态文
明建设战略以及“走出去”战略,在确保传统优势业务领域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开发新的业务领域,确保
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2)行业地位及竞争格局
公司是我国轻工行业最大的提供设计、咨询、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
司,目前已形成包括工程设计、咨询、安装施工、采购、试车在内的工程项目建设完整业务链,能为业主
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业务领域涵盖轻纺、建筑、城市规划、商物粮、电子通讯、化工石化
医药、机械、农林、市政公用、电力、环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客户遍及亚、欧、非、美及大洋
洲等地。
公司所处的轻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行业技术壁垒相对较低。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来源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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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项目的企业,包括各种规模的综合类或行业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公司、建
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和拥有中国境内业务的外国工程公司、设计师事务所。
在轻工工程建设领域,公司具备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包括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制糖及日用化工等细
分行业,在国内大中型轻工业建设领域处于主导地位。对比竞争对手,公司在海外业务、工程总承包业务
体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要继续加强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经营力度,在继续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
积极开拓境外以轻工为主的制造业及建筑领域的工程建设市场。
(3)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定位是:为轻工及相关行业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做国内轻工行业规划布
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贡献者,国内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一体化的集成服务商。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轻工行业及相关领域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际化工程公司和一流上市公司。
国内领先是指品牌领先、市场份额领先和技术工艺领先;国际知名是指能够承接国际项目,在国外有大量
成功的工程项目,为国际工程界所认可;国际化是指国际工程业务达到公司业务总量具有影响力的比例;
工程公司是指工程总承包业务在公司业务总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4)2015年度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要继续坚持以工程总承包业务为龙头的经营策略,深入推进国际化、资本化的转型路径,
确保完成2015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要着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开拓,重点关注城镇化、垃圾焚烧、污水处理、
绿色建筑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行业,巩固传统优势行业的市场地位;要坚持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
包模式,抓住“设计优化、集中采购、施工管控”三个盈利关键点,提高总包项目管控能力,提升盈利水
平;要加大海外业务拓展力度,树立“全球经营”的理念,努力寻求海外市场机遇,重点开拓东南亚、非
洲、美洲等有经济发展潜力和项目经验积累的地域业务;要发挥股份平台作用,借助中轻集团实力,整合
海诚系优势资源;推进资金统一平台建设,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支撑主业发展;要重视科技创新,推进产
研结合,加快提升科技创新项目的水平与应用价值,重点关注和扶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主营业务或
主导行业优势的关键技术。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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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
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规定,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改按《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将其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科目。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1)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 11,335,668.57 -5,193,343.41 6,142,325.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123,559.53 5,193,343.41 13,316,902.9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 27,046,878.28 -5,193,343.41 21,853,534.8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00,268.35 5,193,343.41 10,093,611.76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 242,084,156.40 -786,249.70 241,297,906.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86,249.70 786,249.7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长期股权投资 235,295,141.68 -786,249.70 234,508,891.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86,249.70 786,249.70
2、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
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项目。该准则同时规范了递延收益科目的列报;
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对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业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并重述了可比年度的财
务报表。
(1)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资本公积 88,087,559.09 -5,199,634.88 82,887,924.21
其他综合收益 5,309,626.09 5,309,626.0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9,991.21 -109,991.2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958,802.00 -2,958,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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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2,958,802.00 2,958,802.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资本公积 79,331,864.84 -2,782,166.49 76,549,698.35
其他综合收益 2,622,878.48 2,622,878.4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9,288.01 159,288.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866,302.00 -866,302.00
递延收益 866,302.00 866,302.00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资本公积 119,325,499.43 -518,660.38 118,806,839.05
其他综合收益 628,651.59 628,651.5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9,991.21 -109,991.2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958,802.00 -2,958,802.00
递延收益 2,958,802.00 2,958,802.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资本公积 112,987,273.57 -518,660.38 112,468,613.19
其他综合收益 359,372.37 359,372.3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9,288.01 159,288.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866,302.00 -866,302.00
递延收益 866,302.00 866,302.00
3、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本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
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4、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规范了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
披露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
影响,但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发生变化。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
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未对公司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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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孙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进入实质性注销清算阶段,截至2014年12月
31日尚未清算完毕,该孙公司资产负债表未纳入201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年初至清算日的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纳入2014年度合并范围。年末合并报表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列示。
本公司之孙公司成都海诚监理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完成清算,清算后,原资产和负债转移
至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时净资产4,925,946.70元,全部归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轻工业
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享有。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严晓俭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