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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子公司(甲方)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
子公司(乙方)就订购成品服装,供应面料及委托加工业务事宜续签
了为期三年的《关联交易协议》,四份《关联交易协议》的协议双方
情况如下。
     1、 甲方: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
     2、 甲方: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
     3、 甲方:辽宁时代万恒锦冠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
     4、 甲方: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时,关联董事魏钢、邓庆祝、刘锡铭、罗卫明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
决。
●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万恒(辽宁)
民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民族” ),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辽宁时代万恒锦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冠贸易” )分别与关联
方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制衣”)、辽宁时
代制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时代制衣” )就订购成品服装,供应面
料及委托加工业务事宜续签为期三年的《关联交易协议》,该等交易
将在协议规定的交易原则指导下进行,具体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同等条件下,合同双方相互有优先获得本协议标的物之权利,除此,
不享有任何优于第三方之特权;交易价格,以交易行为发生时的市场
平均价格为基准;具体交易行为,双方将通过签订《订货合同》和《委
托加工合同》进行。”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
为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时代制衣、凤凰制衣为其全资子公司,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与时
代制衣、凤凰制衣具有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
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本次交易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本次交易关联方凤凰制衣的基本情况
     凤凰制衣系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32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锡铭,经营范围:服装制造、销售等。持有辽宁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000004923932。
     (二)本次交易关联方时代制衣的基本情况
     时代制衣系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98 万
元,法定代表人:刘锡铭,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服装产品。持
有 辽 宁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210000004937837。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交易方和同一交易标的的关
联交易已达到公司净资产 5%和 3000 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四份,协议双方情况如下:
     1、 甲方:辽宁时代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
     2、 甲方: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
     3、 甲方:辽宁时代万恒锦冠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
    4、 甲方: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交易项目
    1、甲方向乙方供应面料,乙方受托进行委托加工业务;
    2、甲方向乙方订购成品服装。
    (二)交易原则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同等条件下,甲方与乙方相互有优先获
得本协议标的物之权利,除此,不享有任何优于第三方之特权;
    2、交易价格,以交易行为发生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
    3、具体交易行为,双方将通过签订《订货合同》和《委托加工
合同》进行。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
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关联交易价格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与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及
《关于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与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
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两项议案,公司 9 名董事中 4 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 名非关联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王立海、王庆石、隋国军事前认可了该项关联交易,
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子公司与辽宁时代制衣
有限公司、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
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
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关
联交易协议的数额,预计累计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
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相关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有关协议。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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