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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7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国
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包括广东国通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以及合肥机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
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
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
的管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质量与安全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一般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资产总额
×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
财务错报<资产总额×1%;
    重大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资产总
额×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影响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程度很小。
    重要缺陷: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较大程度影响了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
    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严重影响了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造成被监管机构处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一般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物损失<资产总额
×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
财物损失<资产总额×1%;
    重大缺陷: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物损失≥资产总
额×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缺陷认定等级   发生的可能性                        负面影响程度
                              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重大缺陷         高
                              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重要缺陷    较高
                      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
  一般缺陷    中等
                      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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