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8月29日上午9:30分在公司1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逢祥先生主持,并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各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对执行董事授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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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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