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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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4月 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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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与承接主办券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公告编号:20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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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的公司《关于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