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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6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条件下所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
务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继续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预计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日常
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 号)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金峰                      张   维                   石永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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