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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6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 2014 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
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41
项具体准则中,原 37 号会计准则替换为 2014 年财政部新修订的 37 号新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 2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并根据要求在 2014 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
披露。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作出,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收益                                 21,693,130.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693,130.59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 号)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
全体成员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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