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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
交易价格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五奎、李粉
莉、陈琛是收购交易对方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为关联董事,
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收购陕西定边 50 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交易价格调
整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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