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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长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怡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2014 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1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4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1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73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171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光线传媒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光线影业                           指   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天神娱乐                           指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为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华会计师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光线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Enlight Medi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ewang.com
电子信箱                         ir@ewang.com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牮                                       王丽娟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联系地址
                                    3层                                        3层
电话                                010-64516451                               010-64516451
传真                                010-64516488                               010-64516488
电子信箱                            ir@ewang.com                               ir@ewang.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公司历史沿革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首次注册           2000 年 04 月 24 日                      1100002130282      110101722604869   72260486-9
                                         理局
报告期注册资本变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13 年 05 月 08 日                      110000001302829    110101722604869   72260486-9
更                                       理局
报告期注册资本变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2014 年 07 月 07 日                      110000001302829    110101722604869   72260486-9
更                                       理局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1,218,071,643.31          904,171,794.58                 34.72%   1,033,855,314.50
营业成本(元)                         739,077,993.59          485,656,681.72                 52.18%    582,933,529.02
营业利润(元)                         411,909,799.83          385,017,546.36                  6.98%    371,316,350.37
利润总额(元)                         426,084,392.50          406,146,955.38                  4.91%    392,422,10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329,325,048.63          327,943,630.78                  0.42%    310,219,934.59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310,801,550.26          310,006,857.92                  0.26%    293,132,318.28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888,663.24          754,247,219.50               -110.99%   -108,694,148.79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0818                 1.4896             -105.49%           -0.4508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2                3.13%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2                3.13%                0.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8%                  15.70%               -2.62%           1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2.34%                  14.84%               -2.50%           15.67%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012,704,000.00          506,352,000.00                100.00%    241,120,000.00
资产总额(元)                       4,983,775,293.42      2,590,643,886.38                   92.38%   2,156,836,480.85
负债总额(元)                       1,736,919,491.81          371,263,845.48                367.84%    167,990,35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3,162,902,076.77      2,219,380,040.90                   42.51%   1,988,846,130.06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1232                  4.3831              -28.74%            8.2484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34.85%                  14.33%               20.52%               7.79%
注:(1)2014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 2013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总股本由年初的 506,352,000 股增加至 1,012,704,000 股。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机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规定,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均按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来计算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股本数使用对应的报告期期末
公司实际股本数。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1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15,606,936 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2,799,999,98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65,606.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86,834,382.9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4.22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
次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2 月 26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24.22 元/股。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8,334,286.69         28,126.87         -8,427.83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9,790,827.45     24,598,182.15     18,256,770.3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48,319.56
债务重组损益                                   -912,911.42     -2,104,2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106,858.62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3,323.36     -1,392,700.00     2,857,408.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719,316.90     3,192,636.16     4,018,134.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21,242.27
合计                                        18,523,498.37     17,936,772.86    17,087,616.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 电
视节目方面,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设立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改变电
台电视台单纯的自制自播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节目内容生产能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为制播分
离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全国电视行业正在推进制播分离的改革进程,目前,主要在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
乐等节目领域进行,逐步增加社会制作公司在上述类型栏目中的份额,各电视台目前正在积极响应这一政策。但如果主管部
门调整这一政策,将给民营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带来较大影响。该政策未来仍可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影视剧方面,根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和《电视剧管理规定》,国家对影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
违反该等政策将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
许可证甚至市场禁入。国家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一方面给新进入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设立
了较高的政策壁垒,保护了公司的现有业务和行业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将来的进一步放宽,在获得新的发展
机遇的同时,公司目前在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可能将面临新的挑战,甚至整个行业都会受到外资企业及
进口电影、电视剧的强力冲击。
         2、栏目、影视作品销售的市场风险
   栏目、电影、电视剧等文化产品的消费是一种文化体验,很大程度上具有一次性特征,客观上需要企业不断创作和发行
新的栏目、影视作品。对于栏目、影视制作发行企业来说,始终处在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之中。由于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是未
知数,只能基于经验凭借对消费者需求的前瞻性来把握栏目定位、创作剧本、影视作品配备导演和演员,而未来栏目是否能
获得较高的市场价值,影视作品是否为市场和广大观众所需要及喜爱,是否能够畅销并取得良好票房或收视率、能否取得丰
厚投资回报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尽管本公司有经验丰富的栏目创意团队和充足剧本来源,公司的新设栏目和影视作品
立项均充分考虑其中的商业元素,从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观赏性相结合的角度,通过集体决策制度,利用主要经营管
理、创作人员多年成功制作发行的经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新作品的商业运营,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作为新产品所可能
存在的定位不准确、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而导致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近三年以来,随着国内电影行业的快速发展,
国内影片票房收入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单部影片的票房收入也屡创新高。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受档期、影片制作
质量、剧本、导演、演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单部影片的票房面临的不确定性日益提高,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也会产生不确定
性的影响,特别是随着进口大片的冲击以及国内大制作商业大片的不断涌现,公司的单部影片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3、作品内容审查风险
  按照制播分离的原则,电视节目播出的终审权由电视台掌握,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提供给电视台的节目存在不能通过电视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台审查的风险。虽然公司成立十年以来与电视台建立了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就节目内容和节目导向与电视台沟通,但
是仍然存在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理解不到位而产生内容导向失误的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节目的播出,因此,公司面临着电
视节目审查的风险。电影方面,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
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近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
公示,审查制度一定程度上放宽。虽然公司筹拍和出品前的内部审查杜绝了作品中禁止性内容的出现,保证了备案和审查的
顺利通过,公司成立以来也从未发生过电影未获备案、审查通过的情形,但公司不能保证此后该类情形永远不会发生。一旦
出现类似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电影作品审查的风险。
       4、预付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委托制作影视剧而预先支付给受托制作方的影视剧制作费, 该预付账款待相关影片取得发行许可证或
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将结转为库存商品进行核算。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的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影视剧投资款所致。
尽管公司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预算体制,并委派专人跟踪影视剧的制作费用支出从而能够确保成本可控,而且目前公司已经
积累了一定的影视剧投资和发行经验,处于行业前列,盈利能力逐年提升,但仍不能排除未来个别影视剧收入未达预期的风
险。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在节目制作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娱乐资讯类节目方面,已形成节目品牌集群效应;在整合娱乐营销和演艺活
动方面具有领先优势。随着“制播分离” 的进一步深化,电视台内部的节目制作机构将逐步成立独立的节目制作公司,民营
节目制作公司也将大量出现,可能加剧节目市场的竞争。 虽然丰富的影片内容供应直接拉动了电影市场的票房,但是,中
国的电影市场能否继续容纳更多的电影产量仍然有待验证。如果更多的影片竞争相同的档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上映日期难
以协调、观影人群分流的竞争新局面。尽管公司的电影业务已跻身行业前列,具备了专业化的国产影片发行能力,特别是电
影发行网络实现了影片发行的精细化运作,但随着国产影片票房收入的逐步攀升,民营电影公司大量涌现,国有电影公司也
加大市场开拓,电影市场竞争存在日趋激烈的风险。
       6、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公司电视节目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节目广告收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客户广告投放,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在经济增长时,企业的广告营销支出较多,在电视台的广告投放量较多,对公司的节目贴片广告、植入广告、冠名广告以及
结合大型演艺活动的整合广告营销需求增加;在经济衰退时,企业的广告营销支出将减少,在电视台的广告投放量减少,也
会相应减少对各种广告形式的采购金额。虽然我国经济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但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到公司的电视节目业务的持续发展。
       7、盗版的风险
   侵权盗版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屡禁不止,特别是随着 VCD/DVD 技术、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影视
作品刚一面市,就有盗版产品在市面上出现。由于盗版产品价格低廉、购买方便,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因此成为了一部分消
费者的消费首选。对于电影,失去的是部分观众,分流的是电影票房、音像版权收入;对于电视剧,降低的是收视率,打击
的是电视台的购片积极性。盗版的存在,给影视剧的制作、发行单位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我国影视行业持续发展
动力不足、原创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通过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打击盗版执法力度、降低
电影票价等措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盗版行为,但由于打击盗版
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害的风险。
       8、电视节目及广告和影视剧项目的季节性风险 由于电视节目的广告均具有季节性特点,第一季度为广告销售的淡季,
电视节目及广告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电影收入主要来源于各档期影片的票房收入,公司的电影业务规模尚未覆盖每个档期,
各档期发行的影片规模、质量和票房收入也会差异较大;因此,未来可能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视栏目、影视剧、动漫游戏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包括电视栏目、影视
剧、动漫、游戏等在内的综合型传媒娱乐内容集团,覆盖地面电视台、省级卫视、央视等电视渠道、移动电视等户外媒体、
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以及电影院线下渠道。
    电视节目制作及广告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与央视的节目合作,制作的《中国正在听》、《少年中国强》、《梦
想星搭档第二季》、《是真的吗》都在央视三套及一套播出,以及《国剧盛典》、《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等大型演艺活动,
同时《中国娱乐报道》、《音乐风云榜》等节目继续在地面电视台播出;新媒体内容方面,制作了新媒体CNTV播出的《超
级世界杯》。
    电视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了《新闺蜜时代》、《古剑奇谭》、《月供》等多部电视剧的发行收入,实现电视剧
收入3,475.03万元。
    电影方面,2014年度公司投资发行了《爸爸去哪儿》、《同桌的妳》、《分手大师》、《亲爱的》、《匆匆那年》和
《四大名捕大结局》等12部电影,全年实现票房约31.39亿元,比去年增长约34.89%,占全国国产片票房19.5%,票房金额位
居国内电影集团的第一名。
    动漫游戏方面,本报告期内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者专注
于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代表作品有《暴走草帽团》、《分手大师》等;后者专注于优质原创动画片及动画电影的创
作和发行,代表作品有《果宝特攻》系列、《铁甲威虫》、《超兽武装之仁者无敌》、《超兽武装之勇者无惧》等。自合并
之日起,实现动漫游戏收入5,998万元。
    报告期内完成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影视剧方面,公司与七星娱乐合资成立了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占比50%;该公司专注于国际电影电视
剧市场,计划与林诣彬、雅克贝汉等国际知名导演合作多部影片。公司投资的新丽传媒出品了《大丈夫》、《一仆二主》、
《二炮手》、《父母爱情》等知名影视作品,新丽传媒已申报IPO上市,目前正常审核中。
    2、互联网、新媒体方面,公司投资了北京卓研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占比40%,专注于三维虚拟置入技术的开发业务。
    此外,报告期延续到本报告披露前,公司投资了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占比40%,该公司从事实时三维虚拟技
术的开发和应用,以及手机游戏的自主研发。三维虚拟技术提供实时全三维虚拟植入,虚拟演播室,影视预览相关的产品,
技术开发和美术制作服务,是央视、 新浪等的长期服务商;光线影业投资了杭州志合天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比8%,专
注于原创视频内容的弹幕视频社区,已完成工商登记;公司与奇虎360共同投资成立了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比40%,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公司整合公司的优质电影版权资源以及奇虎360的影视视频播放平台和流量,专注于优质影片的互
联网新媒体发行,随着人们在互联网上付费购买优质内容的习惯的逐渐形成,已成为传统院线之外重要的电影点播渠道。
    3、游戏及动漫方面,公司及光线影业投资的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国内深
交所借壳上市成功,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光线影业共持有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002354)7.26%股权,截至本报告
出具前市值约15.3亿元;公司投资了广州仙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比20%,主营业务是网络游戏的研发、发行及运营,代
表作品有《武易传奇》、《烈火战神》等。公司投资了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比51%,专注于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
及发行,代表作品有《暴走草帽团》、《分手大师》等;公司投资了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占比50.8%,代表作有《果
宝特攻》系列动画片等;公司投资了北京妙趣横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81%,代表作有:《神之刃》、《十
万个冷笑话》等移动网络游戏,公司2015年4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将该部分股权出售给天神娱乐。
    此外,报告期延续到本报告披露前,光线影业投资了北京炫维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光线影业持股40%,主营业务是手
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光线影业投资了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占比20%,由行业知名的“包强”动画团队发起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成立的原创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光线影业投资了杭州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比5%,其主要产品有中国首部3D
武侠动画系列剧《秦时明月》,已完成工商变更。
         4、基金方面,光线影业投资了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比20%。此外,报告期延续到本报告披露前,公
司向上海华晟领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了2.3亿元。公司向经纬创腾(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了5000万元。上述两个基金专注于TMT领域项目前期的投资,主要围绕公司所处的产业链进行产业布局。
       在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更加注重培养专业人才,现阶段尤其注重影视方面人才的培养,公司除了加强对内部人
才培养,另一方面注重引进外部人才,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公司通过网络招聘、猎头、学校推荐、内部员工
推荐等多种方式招募人才,到2014年底,公司员工人数为541人。
       公司治理方面,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审计监督职能,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成本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
       募集资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格依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实施,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18,071,643.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72%,主要原因为电影收入和栏目制作与广告
收入同比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1,909,799.83元、426,084,392.50元和
329,325,048.63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98%、4.91%和0.42%。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业经营正常,公司2014年发行了12部电影,累计电影票房约31.39亿元,电影收入和毛利同比大幅
增长;电视节目制作及广告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但由于部分节目的制作成本也大幅增加,毛利同比减少;电视剧收入
和毛利同比减少;动漫游戏收入和毛利有所增长。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收入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1,218,071,643.31            904,171,794.58                     34.72%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情况
电影                     646,682,104.30       501,125,826.19              29.05%
栏目制作与广告           476,658,255.07       332,676,487.58              43.28%
电视剧                    34,750,339.73        70,369,480.81             -50.62%
动漫游戏                  59,980,944.21
营业收入                1,218,071,643.31      904,171,794.58              34.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72%,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内电影收入较上年增长29.05%,公司2014年度发行了《爸爸去哪儿》、《同桌的妳》、《分手大师》、《四
大名捕大结局》、《亲爱的》和《匆匆那年》等12部电影,累计电影票房约31.39亿元,电影票房分账收入有所增加。
    公司报告期内栏目制作与广告收入较上年增长了43.28%,主要是因为公司制作了《中国娱乐报道》、《音乐风云榜》、
《是真的吗》、《少年中国强》、《中国正在听》、《2014国剧盛典》、《梦想星搭档第二季》等多档节目,节目制作与广
告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公司报告期内电视剧收入较上年降低了50.62%,公司2014年度确认了《新闺蜜时代》、《古剑奇谭》、《月供》等多
部电视剧的发行收入,电视剧收入同比减少。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动漫游戏收入有所增长。
    影视剧收入前五名合计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前五部影视剧收入总额                                                                                486,493,205.28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39.94%
    影视剧前五名分别为电影《分手大师》、《匆匆那年》、《四大名捕3》、《同桌的妳》以及《爸爸去哪儿》。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影                     283,123,330.16            38.31%   287,622,401.74             59.22%             -1.56%
栏目制作与广告           428,682,449.13            58.00%   175,235,155.60             36.08%           144.63%
电视剧                    11,363,667.85             1.54%    22,799,124.38              4.70%            -50.16%
动漫游戏                  15,908,546.45             2.15%
5)费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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