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民集团)于近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健民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45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审核意见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模式
1.公司以小儿用药、妇科用药和特色中药等医药制造销售为主
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龙牡壮骨颗粒、健脾生血颗粒、小金胶囊等。
报告期,公司医药工业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同比增长4.69%;医
药商业实现营业收入11.35亿元,同比下降18.8%。请补充披露:
(1)主营业务产销情况。按细分子行业、主要治疗领域、销售
量前5名产品、营业收入前5名产品、利润前5名产品等分类(以下简
称“产品分类”),分别披露公司的主要产品情况,包括药品名称、
功能主治、发明专利起止期限、所属药品注册分类、是否属于中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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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品种等;按上述产品分类,分别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生产量、
销售量、库存量和市场占有率(须注明数据来源)等情况;
回复:(1)公司销售收入、利润前5名的产品为龙牡壮骨颗粒、健脾
生血颗粒、小金胶囊、便通胶囊、健胃消食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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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药品名 功能主治 发明专利情况 专利起止期 药品注册分 是否中药 市场占有率
号 称 限 类 保护品种
1 龙牡壮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 防治佝偻病和 2002.7.11— 原中药3类; 否 在城市公立医院中成
骨颗粒 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 骨质疏松症的 —2022.7.10 现中药6类 药—儿科补充营养剂
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 药物及其制备 用药中占比2.14%,排
用。 方法 名第四
2 健脾生 健脾和胃,养血安神。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及 防治贫血病的 2003.12.26— 原中药3类; 否 在城市公立医院中成
血颗粒 心脾两虚型缺铁性贫血;成人气血两虚型缺 药物及制备方 —2023.12.25 现中药6类 药—补气补血类用药
铁性贫血。症见面色萎黄或晄白,食少纳呆, 法 的补血用药亚类中占
腹胀脘闷,大便不调,烦躁多汗,倦怠乏力, 比1.14%
舌胖色淡,苔薄白,脉细弱等。
3 小金胶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 无 原中药4类; 否 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
囊 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 现中药8类 —小金胶囊类中占比
乳岩,乳癖。 52.24%,排名第一
4 便通胶 健脾益肾,润肠通便。用于脾肾不足,肠腑 一种治疗便秘 2005.11.30— 原中药3类; 否 在城市公立医院中成
囊 气滞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秘结或排便乏 的中药及其制 —2025.11.29 现中药6类 药—便秘用药中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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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神疲气短,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原 备方法 22.21%,排名第二
发性习惯性便秘、肛周疾患所引起的便秘见
以上证候者。
健胃消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 无 现中药9类 否 在城市公立医院中成
5 食片 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 药—健胃消食片类中
见上述证候者。 占比8.16%,排名第四
市场占有率的 相关数据来源为: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的2014年全国样本城市公立医院数据,其中中成药为9个样本城市。
数据来源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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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工业产品按行业细分领域分类的生产、销售、库存量情
况: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儿科 生产量 万盒 3,077.90 2,999.77 2.60%
销售量 万盒 3,104.86 2,967.29 4.64%
库存量 万盒 510.80 542.82 -5.90%
妇科 生产量 万盒 684.05 602.12 13.61%
销售量 万盒 675.51 572.16 18.06%
库存量 万盒 94.71 85.76 10.44%
特色中药 生产量 万盒 1,333.61 1,294.17 3.05%
销售量 万盒 1,369.19 1,307.48 4.72%
库存量 万盒 220.01 247.55 -11.13%
其他 生产量 万盒 4,672.33 4,276.97 9.24%
销售量 万盒 5,831.02 5,465.58 6.69%
库存量 万盒 1,115.33 877.00 27.18%
合计 生产量 万盒 9,767.89 9,173.03 6.48%
销售量 万盒 10,980.58 10,312.51 6.48%
库存量 万盒 1,940.85 1,753.13 10.71%
(3)、公司前五大产品的生产、销售、库存情况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龙牡壮骨颗粒 生产量 万盒 1,193.34 1,458.40 -18.17%
销售量 万盒 1,218.35 1,359.20 -10.36%
库存量 万盒 323.67 351.78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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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脾生血颗粒 生产量 万盒 336.45 252.02 33.50%
销售量 万盒 323.98 244.59 32.46%
库存量 万盒 53.53 40.55 32.01%
小金胶囊 生产量 万盒 347.60 350.10 -0.71%
销售量 万盒 351.53 327.57 7.31%
库存量 万盒 41.18 45.21 -8.91%
便通胶囊 生产量 万盒 263.69 267.22 -1.32%
销售量 万盒 298.74 254.91 17.19%
库存量 万盒 28.61 56.29 -49.17%
健胃消食片 生产量 万盒 928.76 851.93 9.02%
销售量 万盒 887.24 885.14 0.24%
库存量 万盒 186.71 146.41 27.53%
(2)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按上述产品分类,
分别披露相关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情况、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情况、毛利率比上年增减情
况,并做同行业对比。如相关数据同比变化达30%以上,说明变
化原因;
回复:(1)、按行业细分领域产品情况
行业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万元) (万元)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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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 30,868.67 10,034.43 67.49% 0.55% -3.74% 2.19%
妇科 12,250.64 3,756.51 69.34% 5.90% 22.29% -5.60%
特色中药 7,773.57 1,936.67 75.09% 14.57% -12.20% 11.25%
其他 14,909.71 11,588.85 22.27% 8.00% 12.64% -12.55%
工业小计 65,802.59 27,316.46 58.49% 4.69% 5.10% -0.28%
商业 113,511.25 107,904.09 4.94% -18.04% -18.80% 21.83%
商业小计 113,511.25 107,904.09 4.94% -18.04% -18.80% 21.83%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
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数据,公司采用与拥有独家产品且业务相近
的上市公司及优秀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公司工业毛利率处于行业中
等水平,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2014 年半年或年度 2013 年
公司名称
工业毛利率 工业毛利率
千金药业 63.83% 66.60%
马应龙 72.82% 72.36%
九芝堂 65.28% 64.13%
桂林三金 76.64% 78.75%
云南白药 59.00% 59.64%
江中药业 72.57% 65.06%
天士力 72.70%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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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 47.13% (年度) 46.64%
东阿阿胶 69.70% (年度) 64.53%
太极集团 54.12% (年度) 56.70%
平均 65.38% 64.94%
健民集团 58.71% (年度) 58.65%
注:因医药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目前 2014 年年报披露较少,2014 年毛利率
选取了对比企业的 2014 年半年度或 2014 年度数据,并同时选取 2013 年年报数
据作为参照。
(3) 中药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按上述产品分类,分别说
明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品种,占成本比重,公司的采购模式,以及中药
材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
回复:
(1)主要产品主要原材料
产品 主要原材料名称 占总成本比重 备注
党参 2.86%
龙牡壮骨颗 共 13 味中药材,表中列示
醋龟甲 2.77%
粒 其中 3 味主要原材料占比。
山药 1.49%
山药 2.56%
健脾生血颗 共 13 味中药材,表中列示
党参 3.01%
粒 其中 3 味主要原材料占比。
茯苓 2.01%
党参 4.43% 共 13 味中药材,表中列示
健脾生血片
醋龟甲 4.29% 其中 3 味主要原材料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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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麦冬 5.14%
麝香 80.54%
共 10 味中药材,表中列示
小金胶囊 地龙 1.64%
其中 3 味主要原材料占比。
乳香 0.38%
白术 5.62%
共 6 味中药材,表中列示其
便通胶囊 肉苁蓉 8.32%
中 3 味主要原材料占比。
枳实 7.26%
山药 6.98%
共 5 味中药材,表中列示其
健胃消食片 太子参 32.95%
中 3 味主要原材料占比。
麦芽 1.49%
(2)公司主要原材料品种
主要原材料品种名称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
人工麝香 41.30%
山麦冬 5.07%
党参 4.66%
乳酸钙 4.87%
醋龟甲 3.76%
金银花 2.99%
太子参 2.74%
浙贝母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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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杏仁 2.37%
连 翘 1.98%
(3)公司采购模式及中药材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
原材料采购模式:公司结合市场状况采取产地采购结合药材市场
采购,部分药材(人工麝香)为国家指定专供。
2014年公司原材料中主要中药材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
的影响,采购单价的变动对采购成本影响为-671万元。
2014 年 1-12 月 同期节超
2013 年 1-12
公司 项目 单价 单价 金额(万
月单价 (元) 数量
(元) (元) 元)
党参 55.77 21.05 71665 -34.7246 -248.85
龟甲 77.73 80.59 30098 2.8551 8.59
母公司
其他 -32.451
小计 -272.711
太子参 72.2 39.42 5.67 -32.78 -185.73
乙醇 5.71 5.64 71.27 -0.07 -5.44
阿莫西林原药 162.69 162.31 1.32 -0.38 -0.5
随州
苦杏仁 15.09 13.78 14.02 -1.31 -18.38
水杨酸 13.43 12.82 12.9 -0.61 -7.86
硼酸 5.73 5.64 28.89 -0.09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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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77.94
小计 -398.42
合计 -671.13
2.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2.28亿元,同比下降7.05%。同时,公
司商业分部利润总额为亏损663.58万元。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销售
模式、经营风险,请补充披露:
(1)销售模式。结合主要客户类型、客户分布,分别说明公司
医药工业和商业的具体经营与销售模式、主要产品终端市场的定价机
制、销售费用构成与占比及存在的经营风险等;
回复:
(1)公司商业的经营模式:公司医药商业主要客户为区域内的
医疗机构,采取医院配送、产品区域代理为主的经营模式。
公司下属的商业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广州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区域在广东,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公司和武汉华
烨医药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域为湖北;武汉健民中维医药有限公司主要
客户区域在湖北、河南、江苏、四川。
公司工业的经营模式:公司工业主要产品为OTC产品和处方药品
种销售,OTC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全国各地具有GSP资质的一、二级药
品经销商,一、二级经销商主要面对全国近四十万家零售药店及个体
诊所进行销售,公司OTC产品销售主要是采用品牌拉动和渠道分销为
主的销售模式,在该模式下,医药商业公司向公司进行采购,再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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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销售至医疗机构或药店,公司的OTC产品大多为企业自主定价品
种,产品的终端定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市场竞争状况确
定市场价格;处方药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全国具有GSP资质的药品经
销商业公司,药品经销商业公司主要面对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进行销
售,公司处方药销售主要采用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处
方药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的规定执行中标价格,医疗机构按中标价格
通过医药商业公司采购公司产品。
(2)销售费用的构成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附注七.36,
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占比
薪酬费用 53,214,763.99 23.32%
营销行政性支出 18,713,078.16 8.20%
营销业务费 129,639,023.66 56.81%
广告费 26,641,049.42 11.67%
合计 228,207,915.23 100%
(2)商业分部情况。结合公司商业分部的具体经营模式,并与
同行业对比分析,说明商业分部亏损的具体原因,以及公司拟采取何
措施改变这种不利状况;
回复:
公司商业的经营模式与国内同行业纯销型商业企业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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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一致,均采取医院配送、产品区域代理为主的经营模式。
商业亏损的原因为公司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广州福高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高药业)计提坏账准备1062万元。2014年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高药业由于应收款中1,582.07万元的货款已到
期,而客户未尽付款义务而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判令被告方偿还1,582.07万元货款、支付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费、
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等,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已判决福高药业胜诉,
被告向福高药业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判决后,收回货款519.71万元,
尚有1,062.36万元货款未收回。考虑被告的可执行财产具有不确定性,
截止本期末已对未收回货款1,062.36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针对公司商业公司的应收款风险,公司重新评估各类业务及客户
的风险状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应收款管理、客户信用评级等相关
的管理制度。
(3)药价改革对销售的影响。结合目前药价改革、药品招标改
革、医疗行业反腐等情况,及公司的具体营销模式、销售费用,补充
披露目前营销模式是否可持续及受医疗反腐的影响;并与同行业公司
比较,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发生的合理性,会计上的确认依据和基
础,以及公司控制费用的措施,未来是否有改变目前营销模式、压缩
费用计划等。
回复:
(1)公司目前营销模式可以持续,不受医疗反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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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的经营模式:采取医院配送、产品区域代理为主要的经
营模式。
公司工业的经营模式:公司工业主要产品为OTC产品和处方药品
种销售,OTC产品销售主要是采用品牌拉动和渠道分销为主的销售模
式,在该模式下,医药商业公司向公司进行采购,再将产品销售至医
疗机构或药店,公司的OTC产品大多为企业自主定价品种,产品的终
端定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市场竞争状况确定市场价格;
处方药产品销售主要采用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处方药
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的规定执行中标价格,医疗机构按中标价格通过
医药商业公司采购公司产品。
(2)公司规范营销管理,形成良好的商业行为习惯,严格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商业交往,严禁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3)销售费用的构成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附注七.36,
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占比
薪酬费用 53,214,763.99 23.32%
营销行政性支出 18,713,078.16 8.20%
营销业务费 129,639,023.66 56.81%
广告费 26,641,049.42 11.67%
合计 228,207,915.23 100%
(4)与公司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类似的同行业医药上市公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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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2014 年半年或年度 2013 年
公司名称
销售费用率 销售费用率
千金药业 30.82% 31.65%
马应龙 18.82% 22.91%
九芝堂 36.96% 35.49%
桂林三金 22.14% 31.87%
云南白药 12.00% 12.73%
江中药业 36.10% 24.85%
天士力 14.12% 13.98%
同仁堂 18.06%(年度) 18.13%
东阿阿胶 18.74%(年度) 20.31%
太极集团 17.41%(年度) 15.71%
平均 22.52% 22.76%
健民集团 13.01%(年度) 12.32%
注:因医药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目前 2014 年年报披露较少,2014 年数据选取了
对比企业的 2014 年半年度或 2014 年年度数据,并同时选取 2013 年年报数据作
为参照。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费用率偏低,在行
业中处于合理水平。销售费用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遵循权
责发生制和收入费用配备的原则,与本期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
售费用全部计入当期。公司建立了销售费用的预算管理及各项的
费用的控制标准。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终端的销售力度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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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随之销售费用的结构也会发生变化,公司会加强费用管理,
合理费用支出。
3.研发对于医药公司的未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具有重要的
影响。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1,5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8.54%。请补充披露:
(1)会计确认依据。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
化的金额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依据,并结合行业特点说明研发过程中划
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比重
本期费用化研发支出 14,492,869.90 96.02%
本期资本化研发支出 600,000.00 3.98%
研发支出合计 15,092,869.90 100%
2014年公司研发支出绝大部分费用化,资本化的部分只占总研发
支出的3.98%。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确认依
据:
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没有取得相关批文或
证书(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证书”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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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批件”)之前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细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内部新药研究转入开发发生的临床及外协试验费用,在没有
取得相关批文或证书(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
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之前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
明细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一)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取得相关批文或证书
(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证书”和“药品注
册批件”)之后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细资本化,计入
无形资产。
公司内部新药研究转入开发发生的临床及外协试验费用,在取得
相关批文或证书(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证
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之后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
细计入无形资产。
(二)外购药品技术及费用核算
1、开发药品外购技术发生的支出,在支付发生并取得合法票据
后计入新产品研发费用,计入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
外购技术及专利的临床试验、试制费、内部对其进行的各种试验、试
生产等费用,在没有取得相关批文或证书(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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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批准的“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之前的费用,计入
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在取得相关批文或证书(主要
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
件”)之后,按品种分明细将资本化的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在此之后
发生的试生产及提升工艺、做临床等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品种分明
细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2、向外单位购买的药品技术,在购买时对方公司已取得相关批
文或证书(主要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证书”和
“药品注册批件”),该外购技术资本化,直接计入无形资产;为该
技术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及其他试制费发生时资本化,计入
无形资产;试生产达到批量生产,药品经检验合格,可对外销售时,
试制过程中相对应投入的材料等成本转入药品成本。
(2)研发支出与同行业比较。与同行业同类公司平均研发支出
和同行业代表性公司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支出比重的合理
性,以及是否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需求。
回复:公司研发支出与同行业的比较
2014 年半年度或年度 2013 年
公司名称
研发费用/医药工业收入 研发费用/医药工业收入
千金药业 2.57% 3.08%
马应龙 5.43% 3.83%
九芝堂 2.19%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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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 3.45% 3.36%
云南白药 0.67% 2.66%
江中药业 2.52% 3.24%
天士力 5.99% 7.40%
同仁堂 1.02%(年度) 0.93%
东阿阿胶 3.41%(年度) 3.52%
太极集团 0.87%(年度) 0.91%
平均 2.81% 3.26%
健民集团 2.29%(年度) 2.21%
注:因医药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目前 2014 年年报披露较少,2014 年数据选取了
对比企业的 2014 年半年度或 2014 年年度数据,并同时选取 2013 年年报数据作
为参照。
公司研发支出比重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与同行业代表性
公司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后期公司将以儿童药物研究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