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签订了《飞越理
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在厦门国
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理财产品名称:步步为赢15166期,理财产品期限:180
天,预期年化利率5.60%;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
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理财产品名称:2015101041144号《结构
性存款合同》,理财产品期限:59天,预期年化利率4.30% ;公司于2015年3月4
日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人民币1,100
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40天”,理
财产品期限:40天,预期年化利率5.10%。(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5年2月4
日和2015年3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和2015-038)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
获得理财投资收益898,486.39元。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