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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国恒”)于2015
年4月8日披露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元投资”)与
2015年4月7日分别与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福金控”)、
自然人葛建签署《股票转让协议》,以每股作价0.8元分别转让99,000,000股股
票与10,000,000股股票。上述股票协议转让后,中德福金控将成为天津国恒的第
一大股东,尤明才先生将成为天津国恒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2015年4月8日
公告:2015-015)现就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签署《股票转让补充协议》
    2015年4月13日,天津国恒收到力元投资有关对天津国恒股权结构变动进展
的函件,函告相关方已对上述协议转让交易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为顺利推进协议
转让交易的实施,经过友好协商,力元投资于2015年4月13日分别与中德福金控、
自然人葛建签署《股票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力元投资以每股作价1.89元向中德福金控转让其拥有的天津国恒
99,000,000股股票,即6.63%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711万元。
    力元投资以每股作价1.89元向葛建转让其拥有的天津国恒10,000,000股股
票,即0.67%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90万元。
    补充协议是《股票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票转让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部分,按《股票转让协议》执行。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协议,转让相关方将尽快办
理股票的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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