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4 月 24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56 慧球科技 2015/4/1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和熙成长型 2 号基金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8%股
份的股东和熙成长型 2 号基金,在 2015 年 4 月 12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
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
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增加提案《关于公司签署重庆两江新区智慧金融及智慧政务共建合同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子公司的议案》,均已通过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11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 2015-011、临 2015-012 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 年 4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松江区佘山林荫新路 1288 号上海世贸佘山艾美酒店 1 楼翡翠
厅 4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智诚合讯与 √
湖南有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相关事宜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智慧南宁项目战略合 √
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3 关于投资设立韶山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
4 关于投资设立武汉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
5 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
6 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
7 关于投资设立宁波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8 关于投资设立淮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9 关于投资设立海宁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10 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签署重庆两江新区智慧金融及智慧政 √
务共建合同的议案
12 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子公司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于 2015 年 1 月 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3-10 项议案已于 2015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 11-12 项议案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4-086
号公告,以及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2015 年 4 月 9 日、2015 年 4 月 11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5-002、临 2015-005、临 2015-010 号公
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修订后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修订后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智诚合
讯与湖南有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相
关事宜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智慧南宁项目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3 关于投资设立韶山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4 关于投资设立武汉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5 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6 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7 关于投资设立宁波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8 关于投资设立淮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 关于投资设立海宁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0 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签署重庆两江新区智慧金融及智
慧政务共建合同的议案
12 关于投资设立重庆子公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