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喀什 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东方”)通知,喀什东方原质押给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73,000股已于2015年4月2日解除 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 登记手续。 目前,喀什东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248,7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0.88%。截止本公告日,喀什东方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403,9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7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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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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