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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一致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而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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