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
公司已于2015年3月1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披露了《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08),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3日起预
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目前公司正在与多方积极沟通,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但范
围初步确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拟通过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注入的资产为多个标的资产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拟注入标
的资产均属于公用事业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与有关各方就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目前,公司已确定参与本次重组
项目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
构。
后续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持续沟通和论证,并
与聘请的财务顾问签订重组服务协议。各中介机构将积极开展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较多,涉及到与多个交易对手方的协商论证,
同时后续将要开展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较为复杂,尚需要
一定的时间。这些因素对整体方案的确定及项目计划的推进带来一定
的复杂性和难度,因此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初稿尚未形成,公司无法
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3日起继续
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
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公告和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