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4月9日9:00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孙庆生先生未出席会议,授
权委托监事周雪梅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监事会主席邢继国先生主持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务预算安排,本议案需提交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01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规规定规范运作,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公
司法人治理水平。在公司内控管理架构内,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
督机构与执行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能够科学决策、协
调运作。并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手册,达到了保护资产安
全和完整,保证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控制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2014年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正常业务往来,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2015年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正常业务往来,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监事孙庆生先生
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孙庆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提名李宜辉女
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附简历)。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全文已经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公司监事津贴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9日
附简历:
李宜辉女士,47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财务处资金科科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石化分公司财务处会计科副主任科员、成本科主任科员兼销售科科长、
管理科科长、会计科科长。现任大庆石化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李宜辉女士现就职于大庆石化分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
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