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内
通讯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内
联系电话:0571-8506927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国有法人股协议转让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6月2日
特别提示
1、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4、本次持股变动尚需取得浙江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的批准。
5、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国信投资/出让方 指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利集团/受让方 指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轻纺城/上市公司 指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 指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所
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法人股权的行为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政厅 指浙江省财政厅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权转让协议》 指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永
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将浙江省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浙江中国轻纺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权转让给浙江永利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协议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浙信大厦内
法定代表人:洪吉根
注册资本:83800万元
注册号码:3300001002406
机构代码:14291236-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 经营信托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000142912363
股东构成:
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浙江省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099.82 56.2%
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3.87%
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5202 6.21%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3207.73 3.83%
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3000 3.58%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58%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156.45 1.38%
浙江省房地产开发公司 1134 1.35%
通讯方式:0571-85069279
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名称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制 88500 62.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洪吉根 董事长 330125520504001 中国 杭州
李宏声 董事 330103440801003 中国 杭州
陈帆 副董事长兼总裁 4720106610731361 中国 杭州
周雄 董事兼副总裁 330102591126032 中国 杭州
翁新孟 董事兼财务总监 330103560709003 中国 杭州
黄金明 董事 330106640702005 中国 杭州
施倩 董事 420106650621526 中国 北京
李友 董事 441621640728303 中国 上海
王立华 董事 110108196303071834 中国 北京
沈志云 董事 330211195606034715 中国 杭州
童志芳 董事 330107481117001 中国 杭州
凌人才 董事 330103400410071 中国 杭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浙江国信投资持股变动情况
1、原持股情况
股份名称:轻纺城
持股数量:29206406股
占轻纺城总股本的7.85%
2、本次变动情况
变动性质:减少
变动股数:29206406股
变动比例:7.85%
3、本次变动后不再持有轻纺城法人股权
4、性质变动情况: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二)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浙江国信投资、浙江永利集团
2、转让股份的数量:29206406股
3、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85%
4、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5、性质变动情况: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6、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以轻纺城2002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2.61元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以每股3.10元人民币价格溢价转让,转让总金额合计90539800元人民币。
7、股份转让的支付方式:本次转让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周内,受让方首期向转让方支付总转让款的20%, 计人民币18108000元;
第二期自省财政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复下达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50%,计人民币45270000元;
第三期自地方财政部门报财政部批准后1个月内,受让